朱熹版大学文本的逻辑缺失
朱熹把《大学》从《礼记》中独立出来,并著了《大学章句集注》,使之成为儒家经典“四书”之一,是现在《大学》的通行版本。由这个版本可见,朱熹通过整理分析,把整篇《大学》分为十一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大学》的中心思想,所谓经文,阐述大学之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第二章是释“明明德”。第三章是解释“新民”。第四章,解释“止于至善”。第五章,解释“本末”。第六章解释“格物致知”,第七章解释“诚意”,第八章解释“正心修身”,第九章解释“修身齐家”,第十章解释“齐家治国”,第十一章解释“治国平天下”。如此可见,朱熹把《大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经文,即第一章内容;另一部分是解释经文的内容,即从第二章到第十一章。《大学》原为一篇文章,按现在的观点是一篇议论文,第一章就是提出论点,从第二章到第十一章就是论证论点。
朱熹把第一章内容又归纳为“三纲八目”,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来看八目的逻辑关系,其先后顺序,原文说的很明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第二章到第五章论证了三纲的内容,那从第六章开始就是要论证这八目的逻辑关系:所谓致知在格物,所谓诚意在致知,所谓正心在诚意,所谓修身在正心,所谓齐家在修身,所谓治国在齐家,所谓平天下在治国。朱熹根据他掌握的原文资料,感觉已经缺失了,所以通常见的朱熹版《大学》第六章内容是他自己补充进去的,从内容上说,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有点不足,就是补充的痕迹过为明显,感觉语气上与原文格格不入,就是那句“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于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如果去掉“《大学》始教,必”,变为“是以使学者即凡于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我想读起来感觉会好很多。
第六章,所谓致知在格物,从文章论证逻辑上讲,朱熹第六章补充得不错。那按论述逻辑,到第七章,应该是论证所谓诚意在致知或所谓诚其意者在致其知,但第七章内容却只是讲了诚意的概念,以及君子必诚其意,并没有讲诚意与致知之间的逻辑关系。那第八章,应该讲所谓正心在诚意或所谓正其心者在诚其意,但这一该有的内容却在《大学》里没有,现在可见朱熹版文本的第八章,事实上讲的是本该为下一章的内容,即所谓修身在正其心。后面论述顺序和内容则正常了,直到“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按现在可见的文本资料去推测,朱熹当时所见的《大学》原文有缺失不少,朱熹根据自己的理解,也大胆地给予补充,但看来还补得不足,逻辑上还是有缺失的。
朱熹注释《大学》争议最大的是“亲民”的“亲”字。朱熹根据上下文,把“亲”理解为“新”,硬是把“亲”通假为“新”。事实上,这样理解是有误的。“亲”与“新”很早就是两个不同意思的字,在朱熹之前没见做通假使用的。如果真是朱熹理解的“新民”,那原作者直接用新字就好了。我的理解,亲,就是亲近、亲爱的意思。亲民,就是爱民、爱人的意思,这就与孔子的仁爱思想完全符合。明德,最重要的也是仁爱的美德。明明德,是内修,成为仁者,止于至善则为内圣;亲民,是外达,爱人,止于至善则为外王。因此大学之道,阐述的就是成就内圣外王的君子之道。那么,明明德,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亲民,包括齐家、治国、平天下。人生大道,明明德在先,亲民在后。无论明明德,还是亲民,终极目标都止于至善。所以大学阐述的君子之道,君子应学无止境,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如果按朱熹的新民理解,使人弃旧图新、去恶从善,那新民就是修身,仍然是明明德的功夫,那大学之道就是修身之道,所谓的三纲,并不能涵盖住八目。理解为新民之后,就会造成这样逻辑上的不足。《大学》第三章讲的是新,这个新有革新、维新、更新、创新的意思,目的是持续改进,讲的是明明德与亲民如何止于至善的途径。真没想到,朱熹看到其中原文引用的“作新民”,就把这个“新民”当成“亲民”去体会去理解,可惜错了。当然,朱熹把《大学》作为四书之首,是很有洞见的,其功不可没。
白云山人20180903
附
《大学章句集注》是由宋代哲学家、思想家朱熹所著,是朱熹对《大学章句》的注释,是朱熹用力最勤的著作。《四书集注》是朱熹的代表著作之一,也是四书上升为儒家经典的地位以后,诸多注解中最有权威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第一章
01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第二章
02 《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第三章
03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第四章
04 《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僴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第五章
05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第六章
06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又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于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第七章
07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第八章
08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第九章
09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第十章
10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第十一章
11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鉴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秦誓》曰:“若有一介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唯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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