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政治智慧极差,从表面上看成立,从深处说不成立,为什么?
因为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结构,这个东西本身就不会产生“民主人权”、“个人权利”这样一些最基本的思想。这个文化就根本没有生发的土壤,所以但凡在世界上,只要是古代大河文明、农业文明发生之地,从来都没有产生过民主法制思想体系和文化体系,它说明什么?
这再度说明任何文化只是某种局域性生存结构的适配性产物,而绝不可能无由生发。在中国纯粹农业文明的结构上,连民主的基本问题都无由提出,只讲社会公权力和国家权力,从来不会讲个人权利。
而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公权力只不过是个人权利的授权。这种文化在农业文明中绝不会发生。所以世界任何农业文明之地,都见不到民主法治体系,包括公元前1776年前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一直到中国公元前三世纪的韩非说,这些这套系统完全是一样的,它根本不可能产生西方工商业文明从萌芽状态到成熟这样状态的这个现代法系体系。
因此,有人讲中国人文政治智慧极差,其实是对文化生发条件、生发基础缺乏理解、因为在某种土壤上一个问题都不会产生,怎么会产生结论追究和答案呢?
(待续)
(本文编辑整理于王东岳《中西哲学启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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