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得到课程《刘晗法律思维30讲》的学习心得。
最近在复习司法考试,碰巧得到APP开了一门法律课,还是清华教授讲的,就买来学习,目前刚学到第八课。发现这门课程跟法考培训不同。法考培训讲“术”,这门课讲“道”。
想要了解法律,首先要搞清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法律的目的,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维护社会秩序。正因为如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想要将错判的案件翻案,都难于升天。比如,在美国,有一起几乎是公认的冤假错案——达西案,历经包括前司法部部长在内的多方努力试图重申,却一再被最高院驳回。
这看似非常不可思议,但是,如果你理解了法律的使命是维持社会秩序,而不是维护公平正义,你就能理解为什么重申如此之难。因为一旦反复重审,就会导致终审不终,法院的公信力就荡然无存。社会失去了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整个社会的秩序就无法维持。因此,正义很好,但终局性更好。个案的公平正义只能让位于维持社会安定的需要。
经统计,美国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中,有4%是被错杀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案发现场无法还原,只能通过掌握的证据给出一套合理的解释。信息不足,时间紧迫,双方律师的水平差距,都会影响最终判案的结果,导致错判。
其实,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已经降低了错判的概率,这就是证据制度。证据制度是为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判决而设计出来的。证据制度实际上是一个信息门槛,有价值的信息放进来,没价值的信息筛出去,从而降低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认知负担。从而减少误判。
刑法上的冤假错案的占比也许并不大,但是在占比更大的民事案件中,却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时候,法律就需要将道德上的纠纷转化为不同法律权益之间的平衡与冲突。比如在小区花园里面种菜,法律人考虑的不是这么做是否合乎道德。而是,种菜者是否有将公共区域为自己所用的单方权利。
法律要讲法条,不能讲道理。法条是权威,迷信权威,按部就班,是法律人的惯常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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