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看书,还记性好,谁谁的书看过以后,文字风格就像是烙印在脑海里,你拿出来随便读几句,我就会说:“啊,是谁谁的书嘛!”屡试不爽。
但是这样最大的问题是,有的文字太过于惊天地泣鬼神,读过以后我脑海里翻江倒海就那几句话,整得整个人神魂颠倒,神经衰弱,过后好久都缓不过神。一段时间内我写的文章都像是被附体,全是那神仙作者的风格。所以在我的文字里你找不到我,我随着读的书变幻,神秘莫定,也有剽窃之嫌。
给我这样巨大影响的作者之一,就是李娟。
看李娟的书看得我心旌摇乱,看她的书看得昏暗的日子也有了日光。
她的书不是只有苍茫大地,异域风情,还有那么些小趣味——当然我也曾经看得在办公室里拼命塞住嘴巴忍住笑——我想说的是,这年代谁没有点趣味呢?没有趣味你都吸引不了路人的目光,不拿点小趣味吊着你,拿什么吸引你的注意,还有你的钱?凭文字和思想吗?
我惊讶的是,为什么写个风写个雨李娟你能写那么多呢?还没有一句废话?写个月亮一句话整得我失眠,月亮能够这样写的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躺在床上一夜都在想,这么简单动人又有哲思的句子,换作是我怎么才能写得出来呢——辗转反侧。
然而,其他那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妈妈藏钱找钱,怎么写这么短呢?看得人意犹未尽。
有一天看到杂志上一篇文章,写小羊羔们找妈妈,读不到三分之一我就知道是李娟写的,宽阔动荡的大地,生命的喧嚣与悲欢,就那么几句话我就知道,是她,只有她,换谁都没法这样写也写不了。这不是培训出来的写作技巧,这是生命深处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宿命,是刻在生命底层的烙印——她只有这样写,只能这样写,无能为力,毫无办法。唉,多祈望上天也给我一支像她那样的笔啊!
所以我今天急着写这篇文章,因为早上坐在窗边啃着面包晒着太阳喝着老茶头的时候,我在看李娟的《遥远的向日葵地》,然后,你知道的,我被李娟附了体。李娟的文字在我心里喷涌而出,我要赶紧找个口子宣泄,不然肯定泛滥成灾。
所以,如果你喜欢,你要知道,那不是我的,大部分是李娟的。
如果不喜欢,那可让我松了一口气——还好,我还是我,我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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