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要不是闺密让我去那男人家商铺取她昨天落在他家里的钥匙,我真不敢相信我那善良、不善言谈的闺蜜会和其他男人搞在一起了。心里不免哀伤: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值当不值当,暗暗的为她担心,好在很快便彻底的结束了,如今过去十年了,我们都年至半百,犹豫了很久,还是把她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由于写作水平实在有限,暂用第一人称来叙说我闺蜜的故事)。

我家的猫满七岁了,对待我们家的一日三餐,它总是提不起精神来,一幅慢吞吞的、懒秧秧的样子。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在家喂养,说不定早已“猫老归山”了吧!可谁又曾料到,一遇”腥”它便成了另一种模样:瞳孔变大,瞪着眼睛发出低嚎,既激动又兴奋,呈现一种跃跃欲试,从主人手里夺走它们的姿态。
每每想起它——我家的猫,便不由得自嘲:“天底下哪有不吃腥的猫,即便是个老猫”。
望着猫,愣神儿的功夫,总会想起自己那段“光彩夺目”的人生履历来。
偷情,对于天底下的男人、女人来说再容易不过。它应该的特定环境下的产物,遇见了,求到了便顺理成章的成就彼此的背判和不安分,或者说是耻辱。
偷,总是胆怯和不光明的,只不过各自从对方身上索取自己所需要的罢了。女人往往需要的是对方言语的温存和精神的安慰。而男人却只为了自己心头的那股股强烈的征服人的欲望罢了。
那年我四十岁,俨然“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成熟少妇一枚。女人的存在自然等同于美丽的自然风光一般,丰姿绰约、绚丽多姿。没有人的观赏和赞叹,自己哪能自知?若不然无非成就雪山上的雪莲花般令人望尘莫及罢了!
那年我四十岁,自己的生意不好,便到一家酒店工作,在后厨配菜。因为以前我经营的是一家澡堂,生意也曾红火了几年,我自以为,做为老板娘还是有一点的“人脉关系”的。
那些个“狗哥狐弟”也曾来饭店寒喧叙旧,照顾我们老板的生意。有的甚至还会搂抱一下诉说难得相见之意。也不过是正常的朋友之情,似乎还挺正常的。
可人生旅途,生活的哪个驿站遇见谁,经历些什么好象是冥冥之中,上天安排好的一样,更改不得,真的无法改变。
第一次见他,我嫁给我的先生不久,那年我二十四岁。他是我父亲(公公)的学生,以学生的身份拜访我的父亲,长的清清爽爽,精致有序,一点点儿也不浪费。我一米六二的身高穿高根儿鞋比我不高。
初次见面,礼貌性的寒喧,挺会说话。过后只知道他长我一轮儿,属同一个属相,和朋友一同创业,在镇上经营一家商铺,生意还算可以。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深刻印象。
时光荏苒,有的人相遇只是为了一次擦肩而过,或者一次一生中的瞬间一瞥或许再无交集,而我和他还是在在饭店打工的,离第一次见面的六年之后不期而遇,也许再相见是错的,也许并没有对与错,也许并没有那么多的也许,错就是错了,后悔也已经来不及,即使没有勇气面对,又为何有勇气去做呢?想起来如今脑袋里还是一塌糊涂。
那天,他来饭店吃饭……(这是清早写的,准备到晚上再继续,却没了写下去的动力,干了一天的活太累了,本以为能完成却食言了,还是一气呵成的文章有韧性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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