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章的这句名言,在《世说新语精读》之“名教和自然”篇有很好的论述。
名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核心概念,类似的理念还有礼教。
世界是一个充斥了名/概念的世界,因名而立法,立名以为教。①世界的秩序体现了事物的名称及其义务、以及释名权力之间的关系。释名涉及释名者的立场和利益,所以事物对自身名的理解,与他人是不一样的。名体现了事物本身的自然性和外在的社会/人际关系。②所以,名也体现了教化的功能。
但是名不等同于真实。无名才是真。无是非常道,非常名;不可道,不可名的,其本质是自然。
名教所建立的世界法则,是为了维系社会的良性存续和演变,与自然和谐共存,天长地久。但是它并非真实与合理。道德/伦理的意义,就在于使依名教所立的世界/社会尽可能真实,与道合真,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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