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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六十四:那个著名的事件

《大秦帝国》六十四:那个著名的事件

作者: 琳隆 | 来源:发表于2025-08-19 08:32 被阅读0次

在大秦帝国,焚书坑儒作为秦始皇为巩固中央集权制的事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实施过程与其对后世的影响远比我们过去在历史书上一句话带过要鲜活得多。

这件事不仅是秦帝国政治的统治工具,也成为了后世文化专制与思想控制的标志。清朝在乾隆年间也有过“文字狱”事件发生。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面临着极大挑战,一是来自六国遗民对秦制的抵触情绪,二是思想文化领域的分裂状态。

在战时期的“百家争鸣”起到了促进思想繁荣的作用,不过也因各诸侯的制令不同显得有些乱。儒家推崇周礼,讲仁治;道家的出世,讲无为而治;纵横家们则讲权谋,这些思想在秦帝统一六国后,实行的中央集权制显然是相冲的。

“六国虽灭,其心未服”这是秦始皇与丞相李斯对话时直接推了焚书坑儒的原因。加上方士侯生、卢生欺骗秦始皇求取仙丹不成后逃亡,使秦始皇怒火中烧,秦始皇认为这些儒生和方士“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必须镇压。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宴请群臣,庆祝秦帝国国运昌盛。宴度间,大臣们歌功颂德,盛赞秦始皇治国有方。

而这时一个叫淳于越的人却说,目前国家采取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如果天下有变,将没有诸侯相救,国家肯定不会长久。

淳于越是齐地的儒士,所以建议依照周礼分封诸侯,废除郡县制。而是郡县是秦始皇钦定的基本国策。淳于越这样说,无异于是批评秦始皇,加上说秦国不会长久,这更是刺痛了秦始皇的神经,因为秦始皇坚信秦王朝可以千秋万代。

秦始皇的不愉快李斯看在眼里,李斯是法家的代表,法家主张变革求新,而儒家主张复古,法家与儒家是对立的两家学派。

郡县制是李斯的提议,李斯抓住这个机会,向秦始皇进言,说儒生们不知变通,只知道一味地批评时政,这些不利于国策,还祸乱人心。

如果不采取措施,于是官署和民间收藏的诸子典籍一律焚烧,凡是有隐诗书批评朝政的,一律处死。秦始皇同意了这个建议。

加上之前秦始皇为了求仙所做的努力都徒劳,求仙时所用钱财也有去无回。儒生们私下嘲讽秦始皇的这个行为,秦始皇极为恼怒,于是下令抓捕这些儒生和方士,其计四百多六多名儒生方士全部活埋。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焚书坑儒事件。因这件事,公子扶苏与父亲秦始皇的政见不同,父子两人闹得十分不愉快,秦始皇下令扶苏去蒙恬军中监军,没有诏令不得回咸阳,这一去,扶苏再也没有回到咸阳。

秦朝灭亡后,汉朝时期,将这次焚书坑儒事件视为中华文化的灾难,这个词以后也成为文化劫难的代名词。

世人对秦始皇的这个事件有误解,秦始皇没有烧所有书籍,烧的是列国书籍,诸子书籍。真正将书籍烧完的是后来的项羽,他在攻入咸阳后,火烧秦王宫殿时所为。

这次焚书坑儒后,秦始皇基本完成了思想文化统一。不过,秦始皇也因焚书坑儒事件,他自己以及整个秦帝国,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两千多年的厚诬,早已没有人认知全貌了。人们也因此将秦始皇嬴政看作暴君,秦帝国视作暴秦。

这个事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发生是必然,被后世的儒家们夹杂着仇恨的种子评价淹没。

我是赞成作者书中客观的观点,而不是站在一个儒生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事件。这个在另一本历史书籍《细讲中国历史》里也是同样站在客观的角度看这件事情是一致的。

时间已过去了两千多年,我们现代人再去看这件事情时,再也不会用过去儒生的视角去评判了,而是站在一个更为客观公正的视角讲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能我们现代人生活在一个多元包容的时代里,所以,看待这件事情也就更为客观些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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