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愁予写了一首诗结尾说“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思者的惆怅之情,尽在其中,对于错误二字,对不起,三字是可以简单表达的吗?我一直觉得,肉体上的惩罚,可以获得心灵上的救赎,怎样解读这句话,因为错误而受到的惩罚,心灵对自己的谴责会减轻,负罪感会减少,而且不被原谅,难以解脱。
儿时,
嚎啕大哭,
是对疼痛的发泄
少时,
几行清泪,
是对自己的忏悔
现在呢?
哭,流泪
都没有
只是沉痛的思考
架起心灵的镣铐,
迈着沉重的脚步
低头,
走走走,
走向被倾轧的没有
肉体疼痛的无望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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