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国法人情”,古人公平正义尺度,平衡执法,犹可借鉴。
多年前,在江西浮梁古县衙,见过此匾,高悬公堂。以情乱法乎?中国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弊端种种,根在文化。一笑了之。
近日,二案让我反思。据“中国之声”,今年7月,肝癌患者翟一平被上海警方刑拘,罪名销售假药。翟国外代购抗癌药PD1,国内无,加价5%。病友反映疗效不错,案发,纷纷求情。
我不懂法,却具常识与良知。真药定性“假药”,以国法名义,却千真万确,为何?代购救命良药,老天有眼;支付合理报酬,病友感恩。荒谬控罪,或法律条文欠妥,或警方理解有偏。国法“误”处,当纠之以天理、人情。
“打5元麻将被拘15日”案,上诉七年,四川省高院改判无罪,画上句号。成都亲朋好友打小麻将,非常普遍。如此抓赌,几成市民入狱?以人情观之,极其恐怖。执法苛时,应校之以天理、人情。
此刻方悟,“天理国法人情”鼎立,彼此中和,不偏不倚,实在高明。古人不可诬。长春长生疫苗案件,以此判罚、追责,庶几不失。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君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政权之向背视民,民心之稳定在粮。填饱肚子,老百姓之最底线诉求。唐时无食药安全危机。若有,必曰,“君以民为本,民以食药为天”。罔顾食药安全,则政权无根,封建帝王已知。
食药安全之重要,早有科学理论。上个世纪40年代,美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需要层次论,人之需求,五种有序,从低到高: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疫苗、奶粉,即生理、安全底层需求,不可掉以轻心。
不难理解,三鹿奶粉、长春疫苗,伤天害理,人神共怒;突破底线,民愤极大。
有毒奶粉,伪劣疫苗,致死多少,不明。猫鼠一家,利益熏心,害民误国,皆知。网议汹汹,民风可觇,民意可见,休忘。杀人偿命,倾家荡产,呼声不绝于耳,可闻?
案件判罚,依何条何款法律,不晓。但判罚,当应天理顺民意,跪求。不能再姑息,此番要严惩,能否?乱世重典,杀一儆百,必须。若典不重,应正之以天理人情。
政权比作苍天大树,贪腐蛀虫而已,日日蚕食,危害尚渐。劣质奶粉、疫苗生产者及庇护者,天天锯树,倾覆眼前。执政者,不可不知,可不畏欤?!
老百姓等待正义的枪声。
2018年8月17日周五
图片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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