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0388
原文:
六年(丙子、前105)
冬,上行幸回中。
春,作首山宫。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赦汾阴殊死以下。
汉既通西南夷,开五郡,欲地接以前通大夏,岁遣使十馀辈出此初郡,皆闭昆明,为所杀,夺币物。于是天子赦京师亡命,令从军,遣拔胡将军郭昌将以击之,斩首数十万。后复遣使,竟不得通。
秋,大旱,蝗。
乌孙使者见汉广大,归报其国,其国乃益重汉。匈奴闻乌孙与汉通,怒,欲击之。又其旁大宛、月氏之属皆事汉,乌孙于是恐,使使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天子与群臣议,许之。乌孙以千匹马聘汉女。汉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往妻乌孙,赠送甚盛。乌孙王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以为左夫人。公主自治宫室居,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昆莫年老,言语不通,公主悲愁思归,天子闻而怜之,间岁遣使者以帷帐锦绣给遗焉。昆莫曰:“我老。”欲使其孙岑娶尚公主。公主不听,上书言状。天子报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岑娶遂妻公主。昆莫死,岑娶代立,为昆弥。
是时,汉使西逾葱岭,抵安息。安息发使,以大鸟卵及黎轩善眩人献于汉,及诸小国驩潜、大益、(车)〔姑〕师、扜罙、苏薤之属,皆随汉使献见天子,天子大悦。西国使更来更去,天子每巡狩海上,悉从外国客,大都、多人则过之,散财帛以赏赐,厚具以饶给之,以览示汉富厚焉。大角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行赏赐,酒池肉林,令外国客遍观名仓库府藏之积,见汉之广大,倾骇之。大宛左右多蒲萄,可以为酒,多苜蓿,天马嗜之。汉使采其实以来,天子种之于离宫别观旁,极望。然西域以近匈奴,常畏匈奴使,待之过于汉使焉。
是岁,匈奴乌维单于死,子乌师庐立,年少,号“儿单于”。自此之后,单于益西北徙,左方兵直雲中,右方直酒泉、燉煌郡。
解读:
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
冬季,汉武帝巡行至回中(今陕西陇县西北)。
到了春季,朝廷下令修建首山宫(位于今山西永济西)。三月,武帝再度前往河东郡,祭祀后土神,并下诏赦免汾阴(今山西万荣西南)地区所有死刑以下的囚犯。
此前,汉朝在开通西南夷后设置了五个郡,意图经此打通前往大夏(中亚古国,在今阿富汗北部)的道路,每年派出十余批使者从这些新置之郡出发。但使团屡遭昆明(今云南下关)部族拦截,使者被杀,财物也被劫夺。武帝于是赦免京城逃往之人,命他们从军,派遣拔胡将军郭昌率军进攻昆明,斩敌数十万人。然而之后汉使再度尝试,依然未能顺利通行。
同年秋天,国内大旱,又遭遇蝗灾。
另一方面,早在之前,西域乌孙国(位于今伊犁河流域)的使者见识到汉朝疆土辽阔、国力强盛,回去禀报后,乌孙愈发重视与汉朝的交往。匈奴得知乌孙与汉朝通使,大为震怒,企图发兵攻击。而此时匈奴周围的大宛(中亚古国,在今费尔干纳盆地)、月氏(原居河西,西迁至中亚的古代民族)等国也都归附汉朝,乌孙因此心生恐惧,派遣使者请求迎娶汉朝公主,结为兄弟之邦。武帝召集群臣商议后,应允了这项请求。乌孙以一千匹骏马作为聘礼,迎娶汉女。汉朝便将江都王刘建的女儿细君封为公主,远嫁乌孙,并附上极为丰厚的陪嫁。乌孙国王昆莫立她为右夫人。匈奴闻讯,也嫁女子给昆莫,被立为左夫人。
细君公主在乌孙自行修建宫室居住,一年中仅与昆莫会见一两次,一同饮酒用膳。昆莫年事已高,双方语言不通,公主心中悲愁,日益思归,自作歌曲唱道:“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武帝得知后十分怜惜,每隔一年就派遣使者送去锦帐、绸缎等物品以示抚慰。
后来,昆莫老迈,想让孙子岑陬改娶细君公主。公主不肯答应,上书向武帝说明情况。武帝回复道:“应当遵从乌孙的国俗,朕要与乌孙共同消灭匈奴。”岑陬于是娶了公主。昆莫去世后,岑陬继位,号称“昆弥”。
这一时期,汉朝使者向西越过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抵达安息(波斯帝国,在今伊朗地区)。安息派遣使者将鸵鸟蛋和来自黎轩(即罗马帝国)的魔术师进献汉朝,其他小国如驩潜、大益、姑师、扜罙、苏薤等也都随汉使前来朝见天子。武帝非常高兴。西域各国使者往来络绎,每当武帝巡行至海边,都尽量让外国宾客随行,经过人多富庶的大都市,便慷慨赏赐财物,充足供应其所需,以此显示汉朝的富庶与强盛。朝廷还举办盛大的角抵戏,演出奇技异术和各种怪异节目,吸引大量百姓围观,并频频行赏,以酒池肉林款待宾客,让外国使者遍观各地仓库中堆积如山的物资。他们目睹汉朝如此广大丰裕,无不惊叹震撼。
当时大宛周边多种葡萄,可用来酿酒,又盛产苜蓿,汉朝的汗血宝马非常爱吃。汉使采集这些植物的种子带回中原,武帝命人种在离宫别馆周围,望去一望无际。然而由于西域靠近匈奴,这些国家仍常常畏惧匈奴使者,接待他们的礼遇有时甚至超过汉使。
同年,匈奴乌维单于去世,其子乌师庐继位,因他年纪尚小,被称为“儿单于”。从此以后,匈奴单于逐渐向西北迁移,其左部军队驻防至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一带),右部则直抵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与敦煌郡(今甘肃敦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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