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角我想叫她Orange,因为在我印象里,她好像特别钟爱橙色的眼影。
加上久居韩国的经历,她有种不做作的韩范儿以及北方女孩子自有的率性。
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姑娘,我就喜欢她。
我告诉她我喜欢她,而且她像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
大概每个人的口味其实都是相似的吧。
昨天她说她失恋了。
我没有细细统计过。每一天每一秒究竟有多少人为爱而伤。
只是,巧好这个可爱、亮丽,而我喜欢的小妞儿在我身旁。
分手实录| 我知道他不爱我了,可我就是想见他啊
自从这个冬天,我发现自己眼里真是越来越多鸡汤八卦洒狗血了。
那天和老T吃饭的时候我问他,你听我说话的时候,像不像在看戏。还挺有意思哈。
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Orange是不是见了那个男生。
但是女生处理问题的方式真的挺“自私”的。
女生说分手大多不走心的,而男生说分手走心的概率基本是95%。
出轨因素抛开,他宁愿大冬天没人暖被窝也不想和你在一起。可想而知这段感情。
为什么说“自私”呢。
你扼制不住自己的痛苦去找他,可是他那会儿不难过啊。
可能在玩游戏,喝酒,泡妞。
人家就是不想你。
难过的你去找开心的他,不是给人家找不快么。
难不成想说,他一边和别人暧昧还一边想你?
难不成,你父母给了他2千万让他离开你?
不爱就是不爱了。
女生分手总说自己难过,因为爱他而伤心。
可有多少就是不想承受失去的痛苦,而不是失去。
Orange说,她知道那个人已经不爱她了。
我说这就够了。
脑袋清楚做傻事还不算特别糟糕。
说白了就是一段经历,管它是不是被轻视,管它呢。
相比有些人,默默把另一个人放在心里许多年,恨不得每天在心里给他上三遍香。
选择这种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的方式让自己清醒也是一种方法。
管它呢,去做自己喜欢的。
毕竟无论做什么,5年后看着以前的照片,肯定笑当初那个傻子的自己。
相比于一些公众号教女生怎么套路男生,我觉得是没有必要。
喜欢就是喜欢,爱了就是爱了。
爱和得到毕竟是两回事。
术可以让那个男孩被你吸引,但是毕竟不会长久。
方法可以让那个人娶你,但是爱你靠天性。
说白了,看想要什么。
他的身体还是那颗心。
反正不会只属于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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