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蓝子凡
你说你喜欢文字,其实并不然。
一开始下载到简书的时候,你很坚定地说你要坚持日更。不管文章写的是好是坏,有没有人看,都要一天花上一个小时左右来码一篇小文章。即使写的毫无兴趣,也要这般忙碌起来。
然后你开始日更,死死坚持了半个月。那个时候作息大多是晚上一两点才开始编辑,每次一码完倒头就睡。因为一天真的很困很累,所以这有点像是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一般。
随随便便,只要完成了就好。马马虎虎就行儿,不需要太优秀,说实在话,就自己那点忽悠人的水平,也优秀不起来。
你硬着头皮坚持了半个月,途中还是有人在监督你的情况下,最后还是没有坚持这份热爱,真的是太打脸了。
就拿着那一点点的热爱,你体会了每天码完字欣喜,无人看无人懂的失落,还有没坚持下来的愧疚和自责……
你说你喜欢阅读,其实并不然。
曾有一段时间,你疯狂的在阅读。几乎一有空就往书店跑,然后挑出上众多书堆里最想看的一本,慢慢走向书吧台。找个安静的小角落,一本正经的在看着……
每每看完,就会产生很多想法,或是稀奇古怪,或是扑朔迷离。但有一点相同的是都会在感慨着对生活进一步了解,对人生的进一步看法。
然后借着书籍精神的指引,去走人生这一条漫长的路。
但同样糟心的事,时间久了就把汲取的忘的七七八八了。因为很多时候,感觉都是第一时间的最为恰当,想再找回都不存在有过去的那一个处境和时间。
到最后,阅读也只是变成了浅阅读。大概是因为不够热爱……
你说你喜欢音乐,其实也不然。
你总说能驾驭中分发型的人很酷,加上还会音乐那就更棒了。
要问我音乐坛中最喜欢谁,毋庸置疑的是别安乐队的主唱——家驹哥哥。因为他的发型是中分,因为他会音乐,最主要的还是他的那份热爱。
他对音乐的那份热爱足以感染到我,虽然我对他并没有很深的了解。但庆幸的事,他的 歌大多数我都会跟着哼。
只是很多时候粤语不会的我,也只是小声的跟着吼。
毛病的事儿,你只会被原创带着走,好像除了原唱谁都不愿跟一样。
再后来,听歌也只是变成了听歌。失去了喜欢的那份热爱,变得别无其他一般……
你说你喜欢生活,其实并不然。
喜欢将生活过的有条有序,也喜欢随性自然。
对待生活,你也熟悉变脸。很多时候,你都是只是看到最糟糕的局面。就开始下定论,说是生活待你不公。
你开始无理取闹的与生活对抗,开始了漫长的争斗。其实不用比拼都知道,你怎么能赢得了生活呢?
只是你在用怎样态度对它的时候,它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
千万不能够太激烈,不然会死的很惨。这不仅仅是反力的作用,更多的是教训你该怎样喜欢生活……
不论对待什么,都不要只是三分热度,过了劲头就没下文了。
你的喜欢也不能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试着把喜欢当成热爱,来投入更多的热情。
请再认真一点儿,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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