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右腿还是有点疼。交代过丫爸出去路过国药店时,帮我买盒膏药回来,他答应得好好的,可是已经连续忘了三天了,在我每天都提醒的情况下。
天气太热,原本我不想上街的,看来是指望不上丫爸了,于是我拉着小丫陪我去买,小丫也很不情愿出门,她说:“要不你今天晚上跟我爸爸打一架吧,保准他明天就记住了。”

这是个好主意。
只是,想到晚上他回来都要十二点了,我也早就困得不行了,哪里还有力气跟他打架,就算他站着不动任我打,我也不想耗费体力。
不过,这事儿如果搁以前,我可能早就爆发了。我曾经因为他忘记给我带早餐发过很大的脾气,觉得他心里没有我,觉得他自私,他自己在外面吃饱了,也不管我吃没吃早餐——他明知道我没有吃啊,因为没有时间做。
可第二天他还是会忘,我真是忍受不了,我本身有胃病,一饿,更难受,心情就烦躁起来,就让你带个早餐,你都记不住,你是怕花钱吗?你希望我光干活不吃饭吗?
一气之下,我出去逛了半天,花掉好几千块,心理才平衡了。
这一招比较有效,从此他记住了给我带早餐,偶有一次又忘了,回来到店门口一看到我,立时就想起来了,条件反射似的转身就走,小丫问“你干什么去呀爸爸?”
“给你妈妈买早餐去!”
我看他慌慌忙忙的样子,有些好笑。他是怕我再出去一掷千金吗?我认为应该不是,这个人从来不管钱,也不怕我花,他怕我出去瞎逛,耽误店里的生意。
可是我觉得,忘记买药比忘记买早餐更严重,早餐其实是可以应付一下的,牛奶面包饼干八宝粥店里都有,而药就不能随便代替,只能到国药店里去买。
这么一比,这次我应该出去闲逛一天,花个上万块钱,才能平衡。
就这么决定吗?才不呢,我就是因为天气太热才不想出去的,还是打一架比较划算。
那么,晚上就来打一架吧,也该给他长点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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