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今天带娃去入管局办理在留资格更新手续,照例领导准备好材料,我check下就OK。昨晚迷糊中忽然想起:需要住民票不?领导说:“自己本人去的话不需要。”可我总觉得不踏实,早上还是把入学时需要的票抽出来带着了。我还多余地带上了自己的在留卡。
我们9点20多到那,已经排了老弯的队了。等到娃去窗口办理时,我坐在远处刷手机直到娃跑过来叫我,原来只要没到法定成人的年龄,资料必须要家长签字,为了证明我是家长,住民票是必须的,我的在留卡也是……永远要相信自己的直觉,不然今天的电车白坐了,娃的队也白排了,我的息也白休了。而依照我的脾气,回家就熊领导的。
日本人当年显然没学好汉字,“永住”顾名思义有永远居住的权利,but仍是让我们7年更新一次。我有次看见有个国人的在留资格是“在住”,稀奇得问啥意思。他说就是三年更新一次。
娃说等下次更新时,我就是社会人的,可以工作了。我说那时也许是你带着妈妈了。她说你到那时也没那么老。
忽然不想上班了。春天这么美好,花开花落都美的时节,我却得去煎熬那份鸡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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