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前前后后看了一年多,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厚。Kindle上的书没有体积、没有重量,只有满瓶的水墨纹,带我走过时光,穿行距离。
因为看到是村上春树力荐的书,所以下载来看一看——果然是自己喜欢的调调。我们通过喜欢一个人,最终发现了一片更广阔的世界。可原本喜欢的那个人,许多人丢弃了,也有人还一直喜欢着。
谁的心底悄悄长了皱纹?
杰克最终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就在要去与他见面时,全书戛然而止。也许我们最终要记录的,从来就不是终点,而是过程中“想见却不能见”的遗憾。
杰克从小活在母亲演绎的“楚门的世界”里,直到长大后,对于父亲的认知也并非来自自己的判断,而是听了另一拨人讲述的完全相反版本的“父亲”。杰克的一生仿佛分裂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父母的一生他无法全部参与。但是直到死亡,母亲爱丽丝对父亲威廉的执念还是没有解开。
人活一生,因为执着于一人一物,绕了多少旧路呢?
我想,小杰克的一生还算不错,至少从双方的讲述中,父母对他的爱都是真的。而后来,他成了反串的明星,找到了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妹妹,最终也去了那个可以见一见满身纹身的父亲威廉的地方。
这本书里到处都是“纹身”——人们在自己身上埋下记号,以免忘记。但真正无法遗忘的,从来都只深埋在自己一个人的心底。
在别人的故事你找寻自己
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真的,但男人对女人的爱,以及女人如何爱一个男人呢?这些恐怕变数多于定数。我们之所以决定爱一个人,必要的怕是要不断给自己注入某种关于他的执念。要想让爱情长久地延续下去,需要相爱的双方都自愿进入这场互植的游戏。可许多故事的开始都不是爱,而是占有。
我们谁也无法真正占有一个人——爱丽丝以为她占有了杰克,也便占有了威廉。可她一生都活成了背景板上的女人,丢失了自己的讲述。
我们都该有自己人生的讲述。所以我们要找的,从来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这本书很长,陪了我许久。每次放下,可能过了好几个月才又拿起,但所有的情节几乎都会在水墨浮现的那一刻,重回我的脑海。于是杰克·伯恩斯的讲述跌进我的现实。
我们读别人的故事,在自己的世界与想象的现实之间穿越。许多人不懂“找寻”的意义,而我觉得,读书便是一种向内的找寻。我读了他的故事,了解旁人的人生,也在一次次近距离观望自己的生活。然后心怀感恩地,写下自己每一天的故事。
我们会找到,会原谅......但最终,每个人不过是要与自己和平地相守。
奔跑的芙司 |写作记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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