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静心读了读书,发现我之前几天的恐慌焦虑实在是没有缘由,也确实是因为太闲了才患得患失,看看书,不是在打发时间,是在找回自己。跳出来看那个已经疯了的自己。
读的书叫《太年轻》,讲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喜欢政治,去议员竞选团队实习,爱上了有妇之夫的议员,后来成了性丑闻,沸沸扬扬。女孩子后来改名换姓,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重新生活的故事。
但是故事的梗概总归太笼统了,一点也道不明它的特色与深刻。总该讲讲细节,虽然细节散漫混乱,但总是令人回味的,不是吗?
女孩子的外祖母说过这么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停止了,随时都可以停下来,不必因为已经开始了,就必须走下去。
讲这个道理的时候,她正陪着她的女儿——瑞秋,也就是女孩子的妈妈,在挑婚礼的鞋子。她这么一说,可把瑞秋吓了一跳:“噢,妈妈,你是不喜欢我要嫁的那个人吗?”她摇摇头:“不是的,我只是纯粹想告诉你,想结束的话,随时可以结束,决定权在你手里,而不必因为已经开始了,就不知道怎么结束。这双水晶鞋,你可以穿着它去参加婚礼,也可以穿着它去参加宴会,随着你喜欢。”她是犹太人,为了解释清楚这是个很重要的道理,严肃地提到了希特勒:“他也许可能有过一刻也意识到了,种族屠杀对于他的大业于事无补,他其实随时可以停止的,但他已经停不下来了。”
这个道理讲在开头,和后面的情节反复照应,让人不禁惊叹:呵,老女人的鬼扯(小说里的原话,这里是褒义,我确实是觉得十分寓意深刻)。
那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叫阿维娃,她爱上了国会议员,和其约会,到后来,她其实已经不是那么喜欢了,甚至她在考虑辞职即便她很喜欢那份工作,他约她的时候她也不是很想接受了,但还是答应了。她等他提分手,等他不再找她。她忘了决定权也在自己手里,她也可以随时叫停。
瑞秋的丈夫是个医生,出轨了,和同个诊所的护士,15年。阿维娃出事之后的一个晚上,瑞秋莫名其妙地去找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说了一句:“希望这么说不会让你误会。我觉得挺好的,至少她很快就从这个形势下出来了。”不像她,就这样了15年。后来瑞秋和她先生离婚了,那个男人再婚的对象也不是她。
人们太常看到作出决定后的失去了,但是其实自己期盼着这份决定。自己没有勇气做,就等着,等着命运来决定。仿佛命运帮忙做决定了,那失去就不叫失去,叫命该如此了。
还有些微的困惑。阿维娃因为性丑闻的关系,受到了这个世界最不友好的对待。因为网络的关系,全世界都在讨论她以肮脏不堪的话骂她,找不到工作连志愿者的工作都找不到即便她其实十分优秀。她变得抑郁,泡在家里的游泳池里看哈利波特。议员从来不与她阴道性交,因此她也就不可能怀孕。有一天,议员的助理来她家找她,说一些不要再打扰议员了之类的话,对她调情了,她在混混沌沌的状态下和他做爱了。两个月后发现怀孕了。阿维娃决定生下来,于是改名换姓,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夜情意外怀孕也会使人想要生下孩子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是说阿维娃当时被世界遗弃的状态使得她需要一个完完全全(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属于她的人,被她爱,也爱她。这样子理解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是露比(就是她女儿)拯救了她。
顺带说一下, 网络暴力真的是很暴力,比战争还暴力。阿维娃说,她的体验,比《红字》里面的对待通奸之人的惩罚还要差上千倍。我想起了前段时间江歌案的刘鑫,多么可怕的舆论。还是希望网络社会越来越文明秩序,不要随意伤害他人。自由的界限是在不侵犯他人。
阿维娃的理想是从政。但因为二十一岁的变故,她远走他乡,又怀着露比,她需要一份工作。灵活些的,能够照顾露比的。她想到了活动策划。于是她开始做活动策划,大多是婚礼策划,做的十分成功。镇上的首富摩根夫人很喜欢她,知道她的理想,要支持她竞选小镇下一任镇长。
露比问过阿维娃最喜欢的话是什么,阿维娃回答:“人不是从一出生起就一成不变的,生活会迫使她再三再四地自我脱胎换骨。”(——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所以她从一个议员团队的工作人员到活动策划人再到小镇镇长。生活真的令人摸不着头脑却又心驰神往。
这本书写的也很有趣。我先读了大约5%,然后跳到75%的地方开始读,读到结束,再跳到50%开始读,读到75%开始的地方,再从刚开始读的中断的地方开始读,算是读完了一本书。可是即便我是最先知道结局,我每读不同的部分总是有啧啧赞叹的地方和新的故事线。写瑞秋的部分是第三人称,写阿维娃的部分是第二人称,到露比的时候是露比和她在印度尼西亚的笔友的书信往来。实在是很有趣。可能是我比较偏爱阿维娃,其实瑞秋的部分也很不错。
阿维娃这个名字在她参加镇长竞选的时候被披露出来了,随之披露的是她年轻时候的傻事。人们问她被问到的时候要如何回答,她坦荡的说,那段经历,太浪漫,也太年轻了。
谁没有犯过错(其实到底算不算错呢),但总能前行。“他们越是针对我,我越要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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