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两个人之间,喜欢比爱重要。
喜欢就是欣赏,甚至是崇拜,只有中意了才能去培养爱的感觉。而我老公之于我,就是这样一份存在,我一直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而他的出现,似乎满足了我对另一半的所有想忘。他是那种很有男子气概的长相,两天不刮胡子时看起来很粗犷,但为人处事时又很细致;他很长袖善舞,为人处事很有章程,家务活也样样可以上手。他最让我心动的瞬间,是毕业即将回家的那几天,它买了一卷塑料绳,然后自己在房间里搓成那种很结实的麻绳,看着他灵动的双手在绳间翻飞,我的心就那么彻底失落在那双手里。那是双很有力量的双手,揽在我肩上时,给了我十足的安全感,牵着我的手时,我可以闭着眼睛把自己完全交给他,圈我在怀里时,好像全世界都在他怀里。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小迷妹,甘心情愿抬头仰望他,如果能一辈子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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