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要在纽约度过,想着还是挺有意义。实习生叫我拍个vlog,我想这么高难度的工作不适合我。参加了“每日书”的活动,也把每天写的东西贴上来,复活一下简书号吧。
2016年的夏天,我在美国住过一个月,对于2016年的我来说,美国成为了我在中国以外待过最长时间的地方。
那趟美国之行,我在哈佛待了大半个月,只顾着天天上课,根本没时间去哈佛美术馆看一眼梵高。结束学习以后,去了一趟纽约,时间不长不短,大概五天。离开波士顿之前,去跟我的好朋友一面,具体好朋友当时为什么在波士顿我也忘了。她跟我说:“纽约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在的时候你会很讨厌它,每一分每一秒都想逃离,但是离开以后,你会非常想念它。”
不知真假,还是试试吧。
我还记得我从波士顿来到纽约的时候,非常不适应。纽约是个节奏很快的地方。八月盛夏,骄阳似火,让这个钢铁森林的每一道直线都袅娜了起来,然而我还是觉得人太多。于是在纽约的五天里面,我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调适自己的心态。
地铁太热,人太多,车太多,中央公园也没有青少年时期在卖家秀gossip girl里看的那么优雅美丽。那时候我住在曼哈顿的上西区,离哥伦比亚大学只有几个街区,其实我很想去哥伦比亚大学读硕士。原因特别肤浅,哥大的毕业袍是天蓝色的,我穿天蓝色挺好看的。在准备前往机场之前,我在哥大里面坐了一个下午。那时候,学校准备开学了,有很多年轻的学生返校,我想如果我愿意,我也是可以尽力申请一下的吧。后来,因为距离原因,美国硕士不在选择范围内,我留在了香港。
神奇的是,我对纽约的记忆,因为时间,因为距离,只剩下了美好的部分,人多车多,也无法阻碍我的心里有了个纽约梦。因为这里真的像Alicia Keys歌里唱的一样:“Concrete jungle where dreams are made of.(这个由梦筑成的钢筋混凝土城市……)”
很多时候,别人问起我:“你喜欢纽约什么?”
我都是说:“喜欢它自由,因为没有人在意我是谁。”
通常对方会说:“在这里也没有人在意你是谁。”
“哈哈,那是不一样的。”
直到后来,我读到了白先勇写的《纽约客》里的一段话:“戴着太阳眼镜在Times Square的人潮中,让人家推着走的时候,抬起头看见那些摩天大楼,一排排在往后退,我觉得自己只有一丁点儿那么大了。淹没在这个成千上万人的大城中,我觉得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一种独来独往,无人理会的自由。”
对的,要得就是这种渺小、微不足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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