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唐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唐玄宗天宝(742年—756年)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唐肃宗复名东都。
宋朝置。太祖建隆元年 (公元960年) 始置,以亲征泽、潞,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设留守司,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及畿内钱谷、兵民等事务。其后皇帝出巡、亲征则置,皆以亲王或大臣充任。辽、金亦设有东京留守司。
宋代东京留守代天子执政,是皇权的象征,本文主要对东京留守的各项职能进行探讨,将东京留守的职能分为政治、行政、军事、司法、经济和外交六个方面。其中行政职能和军事职能在南宋时期尤为突出,包括官员选任和抵御外侵等,成为最重要的职能。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了解东京留守在宋代朝政中所发挥的作用,便于我们对留守这一官职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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