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愿称名 凡夫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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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先劝大众发愿归三宝:
【注释】
△此下入文,文具三分:劝众说偈,开序分故;文前依文,正释分故;呈证劝信,流通分故。
△初、序分中,先标偈⑴意,次正说偈。
△初中
【疏】先劝大众发愿归三宝。
【记】“先”者,说偈劝众,先正释故,先自归故。又表念佛,净业先故。
“劝大众”者,传佛悲化,普劝有缘,即经所为未来大众,一切定散善恶凡夫。
“发愿”者,即一心信乐,求愿往生。
“归三宝”者,亦即专念阿弥陀佛,大涅槃果,常住三宝。如《法事赞》,云云。
又“发愿归”者,“南无”义也。“三宝”者,即阿弥陀佛名义功德也。如释名门,阿弥陀佛人法名义,开为依正、通别、真假。今为三宝,其义还同。无量寿,法。觉,人,有二:满觉即佛,分觉是僧。“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祇劫,故名阿弥陀。”即此义也。
然则先劝之意,正在急劝专称。序标正故,表正释宗。斯乃准经序分,先劝流通意也。故此九字,非直标后说偈之意,亦是显前首题之义。总而言之,一部四卷,释义素怀。请今学者先知此意。俗曰:“朝闻道,夕死可。”况今道人,可谓前念闻法,后念死可。无常迅速,一息难还。先劝之意,良由于斯。
问:若尔,不直劝六字,劳言“发愿归三宝”耶?
答:其直劝亦无所妨,《赞弥陀偈》、《选择集》等,即其例也。而今欲表此经玄义,念、观相资,正、助合行,故即名义,归三宝境。又欲兼准诸论章疏,归敬序例多归三宝故。
问:若尔,何言专归弥陀?常途论章,总归十方一切三宝故。
答:此难甚愚。常途归敬,随宗不同故,今亦尽归十方三宝故。
问:若尔,于彼同体、别相、住持等境,今归何等?
答:此问亦昧。同体等义随宗异。总而言之,无所不归,既言“归命尽十方”故。但今所归,如先已解,人法不离,是同体义,而开通别、真假等事,即摄别相、住持等境,云云。
问:今归三宝,与三福中“受持三归”有何差别?
答:彼戒,止善;此行,定慧。彼通大小,此依一乘。此等差别。然望佛意,本无异路。始从小乘翻邪三归,终至菩萨三归羯磨,莫不皆为专心念佛,是为此经宗义故也,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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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偈”,原本作“标”,今改。
说偈文二,初标偈意。
先劝大众发愿归三宝。
此是经释肝心,先略解文大旨。此示第十八愿玄义。
言“大众”者,十方众生。
言“发愿”者,即三信也。
“归”者归命、归依,乃通三业信行(义如下辨)。今对发愿(信)以指其行,则十念也。
言“三宝”者,正觉佛体。更穷体论之,则六字果号。
“发愿归”者,“南无”之义。别时门云“言‘南无’者,即是归命(今所谓归),亦是发愿(今所谓发愿也)回向之义”(文)。
言“三宝”者,阿弥陀佛。释名门阿弥陀佛四字人法中,开出三宝是。此果号者,即是一乘真实教行信证之体(“阿弥陀佛”四字是行,所谓“阿弥陀佛者即是其行”是;“南无”二字,即是信也。“阿弥陀”三字,名义是证也。证行信证于六字名被我是教),能救苦机之极要法也。
急须举劝,故云“先劝”。开说此九字为十四行偈,所以科之云“标偈意”。
又,不但标偈文大意,亦是兼显疏题之义。谓既题曰“观经玄义”,欲显急劝浊苦大众归入念佛为《观经》玄义,故云“先劝大众发愿归三宝”也。如《选择本愿念佛集》“南无阿弥陀佛,往生之业,念佛为本”(文)。《愚秃钞》“闻贤者信,显愚秃心。贤者信内贤外愚也,愚秃心内愚外贤也”,兼显题义,即其例耳。
次别释之。先者对后,古记异解,略述其说。
一曰“玄义、依文相对。依文为后,玄义为先,故下文云‘此《观经》一部之内,先作七门料简(七门玄义),然后依文释义’(《自笔》初解,《鹈木》后解,大同此义)”。
二曰“就当卷中,偈与长行相对,长行为后,说偈为先”(《自笔》《了钞》及《传》同此。上件二解,但就释义以论先后,似未尽义)。
三曰“在世、未来相对。未来为先,在世为后。谓如圣道自力教门,在世得道上机为先,未来结缘下机为后。今经所说与彼相反,韦提为未来请,释尊为苦机说。在世韦提闻未来说,乃方得益。示先末俗,偈言‘末法之遗迹’是”(《鹈木》后解,及《观门义》并同此义,实当文旨)。
今作三义,解先劝辞。
一者自行、化他相对。自行为后,化他为先。即如偈文中先劝他发愿(“道俗时”下至“合掌礼”),后自归三宝(“世尊我”下至“涅槃者”),明化他为先。又如《疏》末“呈证文”言“本心为物,不为己身”(文),亦以化他为先之义。尝读《菩萨内戒经》说(初纸以下),以诸菩萨先劝众生发愿欲生弥陀佛国为诸戒首。何况今师,特当弘教化他之运命,宜哉先劝也!
二者定散、念佛相对。定散为后,念佛为先。经废定散,专劝念佛。释云“虽说定散两门之益,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此明念佛为净业先,欲示斯义(如《选择集》异本言“往生之业,念佛为先”),故云“先劝”(《楷》云“‘先劝’之言,表念佛净业先”)。
三者解义、安心相对。《四帖》释义,为令称经犹不急事,故便为后;发愿归佛安心是要,急须劝发:故云先劝。无常迅速,一息难还,先劝之意,由于此耳。
言“大众”者,举所被机。“大”是多义,经云“广为多众”者,是若约正为,别指末法贼害机耳。
“发愿归”者,“发愿”是信(偈中开说之云“发金刚志”,亦说云“愿入弥陀界”);“归”谓归依(偈开说之云“归依合掌礼”),亦是归命(偈中所说“一心归命”)。归依、归命通于信行,今对发愿信故,分之属行。
《论》建章云“一心(当今所谓“发愿”)归命”(当今所说“归”字),《论注》上释“一心”为信,“归命”为行(彼《注》文云“‘归命’即是礼拜门也”)即此义矣。然“发愿”者(发愿信心偈中“共发金刚志”从是开,归依三宝偈“归依合掌礼”从是开),若依偈中开说次第(“道俗时”至“愿入弥陀界”,开说今此“发愿”二字),似局化他,其实通于自行化他。如《毗婆沙》(第一十七)说“凡物皆先自利,后能利人”,《礼赞》云“自信教人信”是也。
“归三宝”者,此有通局。若为往生,则通自他,偈叙归三宝竟云“我等咸归命”是;若为乞加弘教,则局疏主自归,偈云“说偈归三宝”是。
“三宝”名义,如《义章》十(二纸)《法苑义林章》六之本(八纸)具释。今言“三宝”者,指阿弥陀佛。何以言之?经中广说弥陀依正主伴庄严,主者即佛,伴者即僧。依正体者,即实相法。释名门显示依正三宝,其体唯是阿弥陀佛(四字)人法名义所摄功德,当知。
“发愿归三宝”者,唯是劝南无阿弥陀佛耳。若谓劝归他三宝者,则不但背专念宗意,抑违正杂废立自语。楷定释义,岂其然耶?
问:若尔者,何不直言,先劝发愿归阿弥陀佛耶?
答:直劝者亦无所妨,如《赞弥陀偈》及《选择集》等(于首题下安六字是)。若约广门,依正主伴,人法因果,三宝历然;若约一法句,则唯一弥陀。故论判三严同入一法句——“真实智慧无为法身”。
今就广门称“三宝”者,试开三义,以解其由:
一准诸论章疏例故,多有文前归敬三宝(或为报恩,或为乞加),今文亦兼准彼例故。
二为示弥陀界摄一切三宝故。谓“尽十方一切三宝”,本来同体互具互融,故弥陀界摄诸三宝。偈列所归法界三宝文中,先标言“世尊我一心,归命尽十方,法性真如海”(此本于《论》言“世尊我一心归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论》就智德(光明即智相),名义“无碍光”;今偈约寿德,称“法性真如”。光寿体一相即,阿弥陀名义耳(如下具辨)。
此示弥陀光寿体内,总摄十方法界一切报化等、诸佛菩萨眷属僧,及其所证所学法宝。南本《涅槃》(真佛土引)第十三(初纸)云“如来者(佛宝),即是无为(论文所谓“无为法身”);无为者,即是常(无量寿德);常者,即是法;法,即是僧”(文)。此明三宝同体互融。
《真佛土卷》引此经文示弥陀界摄诸三宝。所以示者,为破错会。有愚人错会经说弥陀超世愿应一向专念,乃放蔑谤他诸三宝。为破之故,言“归三宝”,以示皆是弥陀界中所具人法,不可蔑谤。今师释中严诫蔑谤一切三宝,初忏其罪。《化土卷》引《涅槃》诫“不信三宝同一性相,是故名为信不具足”。《劝章》言“不可罔诸神诸佛菩萨等,是皆摄在‘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内故”者,兼为对破彼错会也。
或有一类,以一弥陀为其德不慊〔qiè,满足〕,别求归三宝。为破之故,言“归三宝”,以示弥陀界具一切三宝,归一弥陀即归三宝,其德满足,无所阙少。如《行卷》引信和尚言“佛法众德海(僧宝名为“众德”),三世同一体,故我归命礼,圆融满德尊”(文)。此示一切三宝同体,则一弥陀具诸三宝,则亦兼为破不慊之情耳,更为证明归一弥陀即归一切三宝之义。南本《涅槃经》第八(八纸)云“于此大乘,无有三归分别之相。所以者何?于佛性中,即有法僧。为欲化度声闻凡夫,故分别说三宝异相”(文)。异相为权,同体为实。一佛性体,圆具三宝,互相融即,如波、水、湿。弥陀全性,显成修三,故一体中,圆具法界一切三宝,无德不备。
《大般泥洹经》第五(九纸)云“若归依法者,应当归依我(“我”者释尊自称)。清净妙法身,我已具足故。我与诸众生,为最真实法。若归依众僧,亦当归依我。诸余一切众,皆佛僧所摄。我与诸众生,为最正觉僧”(《弹》引)。何况弥陀别愿觉体,净经特劝一向专念,岂诸世尊欺众生耶?
《央掘摩罗经》第二(二十八)说,央掘摩罗曾犯重罪,后值释尊闻法得道。佛为告言:“汝受三归。”央掘以偈答世尊言:“一乘一归依,佛第一义依。佛法是一义,如来妙法身。僧者说如来,如来即是僧。法及比丘僧,二是方便依。是故我今日,归依于如来。如是舍一依,修习方便依。是则群痴众,千佛不能救”(《略抄》《弹》引)。如来为劝三归,犹取信于归佛,以显同体三宝实义。况净经劝一向专念,其闻而外求者,群痴之又群痴。而今言“归三宝”,示归佛即归三,以破不慊情谓者,勿谓此事不文旨焉。
三为显胜过自余三宝故。如座观初,弥陀三尊应声(“分别解说除苦恼法”之声)即现,在立空中,弥陀是佛,二士是僧,“应声即现”者,示佛僧即法。“立空中”者,示此三宝急救临临欲入苦机。《疏》释之云“娑婆苦界,杂恶同居。八苦相烧,动成违返。诈亲含笑,六贼常随。三恶火坑,临临欲入。若不举足以救迷,业系之牢何由得免?为斯义故,立摄即行,不及端坐以赴机也”(文)。至下辈文,明急救相,即经文说闻三宝名即得往生,示造罪人,若其短命,纵不一声,但闻信名,灭罪得生。此乃胜过自余三宝,待机三业,随功施益。为显此义,故言“归三宝”耳。
分三尊为佛僧者,权教所说别相三宝(十方世尊为佛,所说诸教为法,所化三乘为僧)。
何称圆乘同依义耶?
答:创学人动错会谓有别相、同体两个三宝焉,其实唯是一个三宝。为度权机,说名别相;圆机见之,即别而同。《华手经》(十卷十二)云“菩萨住是众相三昧,所知所见,无非如来,无非是法,是佛弟子”(《弹》引)。此示万法本来心中同体三宝,毫无他物。今此《观经》所说三宝,自有广略相入(诸佛菩萨如实证此。诸佛满证,菩萨分证;未了知者为凡夫。当知别、圆,地、住己下,未曾知此,故总属凡。《观经》所说,固是圆融同体三宝,《论》以广略相入示之。若约略门,三宝同体一阿弥陀。《论》云,三严入一法句“真实智慧无为法身”。若约广门,三宝妙相历然不混也。若约广略相入门义,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如波、水、湿,三一无碍)之义。若约略门义,则同一弥陀。何者?经言“除苦恼法”(除苦除恼之法):
言“除苦”者,“苦”谓苦果,此有二种:一分段死,凡夫所受界内生死;二变易死,三乘圣者所受界外微细生死。经前文说“五苦所逼”,此举分段,摄变易苦。故《大经》说“拔诸生死勤苦”,以明总除二死苦果。
言“除恼”者,“恼”者谓烦恼(生死之因),此有二种:一枝末惑(三界见思),二根本惑(界外无明)。经前文说“烦恼贼害”,此举枝末,以摄根本,故《大经》明总除根本枝末恼云“永拔生死根本,无复贪恚愚痴”(文)。
除二死苦果(生死无常),则得无量寿果;除灭愚痴无明诸恼,则是大智慧光明无量果。当知“除苦恼法”即阿弥陀名义,三尊同应“除苦恼法”之声即现,示主伴佛僧同一阿弥陀故。
《论》说主伴同入一法句,“真实智慧无为法身”,岂非三宝同体义耶?若约广门义,则三宝历然,上下品文示广略相。彼文说“汝称佛名故,诸罪消灭,我(佛自称)来迎汝”,此就略门义,为一弥陀名。其总结文,就广门云“闻三宝名,即得往生”;若约相入门,则三一相即,常一常三,无碍自在。首题“无量寿”,自含此三义。“无”者略义(无三宝隔碍故),“量”者广义(三宝妙相常历然故),“寿”者即是相入之义(如天台言“寿者受也,广略互融不隔碍故”)经论祖释(特见《本书》《涅槃经》一,点示三宝同一性相),说“三宝”者,皆应准之会宗义焉。
本曰:“先劝大众”下,至“往生安乐国”。
释云:上来“第一释题”已竟。
自下第二分文中,因准经论,应立三分:
一、“先劝”下,尽十四行偈,先明序分;
二、“此《观经》”下,至“一部文义竟”,次明正宗分;
三、“窃以真宗”下,后序,义当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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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偈:
偈又作伽陀、偈陀。意译偈颂、颂。系与诗之形式相同,以一句五言或七言表现的韵文。一般以四句为一偈。在梵文佛典中,一首四句三十二字的偈颂,谓之一‘首卢迦’(s/laka,又作输卢迦、室路迦)。
序分:为诸经三分之一。与正宗分、流通分合称一经三段、三分科经。一部经之初段叙述该经之由来、因缘,称为序分。
正宗分:一部经之次段讲说该经之宗旨,称正宗分。
流通分:一部经之末段则论及未来普及之法,称流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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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则其初,于中为二:一、“先劝”等九字,是说偈总标;二、“道俗”下,至“安乐国”,正结颂叙意。
初言“先”者,对下长行,以偈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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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行:谓经文中,直宣说法相,而不限定字句之文句。以文句之行数长故也。是对于偈颂之称,十二分教之中第一修多罗是也。故诸经自能诠之文体分之,则惟长行与偈颂之二者而巳。《百论疏》上曰:“总谈设教,凡有三门:一但有长行,无有偈颂,如大品之类。二但有偈颂,无有长行,如法句之流。三具存二说,如法华经等。”《法华义疏》三曰:“龙树十住毗婆沙云:一者随国法不同,如震旦有序铭之文,天竺有散华贯华之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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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大众”者,大师“劝大众”,令“发愿归三宝”也。“大众”者,广通在家出家,故偈文云“道俗时众等”。
“发愿”者,发菩提心及往生愿,故偈文云“各发无上心”“愿入弥陀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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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菩提心:菩提者,无上正真道也;发求无上正真道之心,曰发菩提心。《观无量寿经》曰:“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无量寿经下》曰:“舍家弃欲而作沙门,发菩提心,一向专念无量寿佛。”《观经玄义分》曰:“同发菩提心,往生安乐国。”《大乘义章九》曰:“发菩提心者,菩提胡语,此翻名道。果德圆通故曰菩提。于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发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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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者,此有三种、四种不同。
言“三种”者,明旷《梵网疏》云“实相圆理,名为‘一体’。即一而三,无非秘藏。如世珍奇,故通名‘宝’。何者?心体觉知名‘佛’,性体离念名‘法’,心体无诤名‘僧’。‘别相’者,十方三世诸佛,及所说法门,并所化菩萨贤圣,是云‘别相三宝’。‘住持’者,泥木素像佛宝,黄卷朱轴法宝,剃发染衣僧宝也。‘别相、住持’,功由‘一体’”(已上)。
言“四种”者,始起南山。灵芝《资持记》云“三宝有四位:初、一体(众生心性具觉了、轨持、和合义故。此局大乘也);二、化相(释迦、四谛、五拘邻也);三、理体(五分法身、灭谛涅槃、学无学功德也);四、住持(形像、经卷、剃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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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旷:唐代僧。台州黄岩(浙江黄岩)人。生卒年不详。初游东南问道,年二十住剡邑,受具足戒后,入天台山国清寺,于荆溪湛然处修学天台,孜孜钻研十余年。然因当时不空、一行等盛弘密教,遂亦涉及密教之学。著有《般若心经疏》一卷《梵网疏》三卷《金錍论科文》《天台八教大意》《法华经观音品科文《法华经大意》等。[佛祖统纪卷十、卷二十五、东域传灯录卷上]。
《梵网疏》:。
实相:佛教术语。一切诸法的真实体相,又名诸法实相。实、谓真实不虚,相谓事物的本性或相状,是佛教所说的绝对真理。
即一而三:。
别相:六相之一。事事物物各别之相也。六相是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
十方三世: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为十方;过去、现在、未来为三世。
贤圣:以有漏智修善根的人,称为贤者;起无漏智证见正理的人,名为圣者。大乘、小乘俱云见道以上者是圣,见道以前为贤。
别相三宝:。
住持:1、安住于世间以保持佛法;2、指主持寺院的和尚。
《资持记》:宋灵芝元照,解释南山之四分行事钞者。
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是说明人生多苦的真理,人生有三苦,八苦,无量诸苦,苦是现实宇宙人生的真相;集谛的集是集起的意思,是说明人生的痛苦是怎样来的真理,人生的痛苦是由于凡夫自身的愚痴无明,和贪欲嗔恚等烦恼的掀动,而去造作种种的不善业,结果才会招集种种的痛苦;灭谛是说明涅槃境界才是多苦的人生最理想最究竟的归宿的真理,因涅槃是常住、安乐、寂静的境界;道谛是说明人要修道才能证得涅槃的真理,道有多种,主要是指修习八正道。此四圣谛括尽了世出世间的两重因果,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灭是果,是悟界的因果。
五拘邻:指佛最初所度之五个比丘。又作拘轮,俱轮,俱邻,居伦,居邻,憍陈如之别称。五比丘以憍陈如居首,故称五拘邻。
五分法身:以五种的功德法,成就佛身,叫做“五分法身”:一、戒法身,谓如来三业,离一切的过失;二、定法身,谓如来真心寂灭,离一切的妄念;三、慧法身,谓如来真智圆明,通达诸法的性相;四、解脱法身,谓如来的身心,解脱一切的系缚;五、解脱知见法身,谓如来具有了知自己实已解脱的智慧。
灭谛涅槃:苦、集、灭、道四谛中的灭谛即是灭除了烦恼的涅槃境界。
学无学功德:。小乘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为有学;小乘阿罗汉、中乘辟支佛、大乘佛果
为无学。此一切圣者的功德称为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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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体、理体,复有何别?
答:一体者,性德;理体者,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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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德:与修德相对。言一切万物本性之上各有善恶迷悟之性能也。印光法师文钞:华严经云,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是知智慧德相,乃生佛所同。即性德也。
修德:有妄想执著,离妄想执著,则生佛迥异,即修德也。修德有顺有逆。顺性而修,愈修愈近,修极而彻证,证而了无所得。逆性而修,愈修愈远,修极而永堕恶道,堕而了无所失。(《印光法师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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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理体若修德者,与化相有何别?
答:言化相者,外用;言理体者,内证也。小乘萨婆多归所证,不归人体,是则成归理体,不归化相;经部二俱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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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以内证为基础而表现于外的活动,称为外用。
内证:内心所证悟的真理。
小乘:梵语hi^na-ya^na。又作声闻乘。二乘之一,乃大乘、菩萨乘之对称。意译为狭小之车乘,指运载狭劣之根机以达小果之教法;即于所修之教、理、行、果,与能修之根机均为小劣之法门。小乘之名,原系大乘佛教徒对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之贬称,其后学术界沿用之,并无褒贬意。其教义主要以自求解脱为目标,故为自调自度(即灭除烦恼,证果开悟)之声闻、缘觉之道,而异于大乘自利利他二者兼顾之菩萨道。大乘诸经论中比较大小二乘之别者颇多。
萨婆多:梵语萨婆多,华言一切有,即十诵律也。谓此部计三世有实之法。《大集经》云: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而复读诵外典,善能论议,凡所问难,悉能答对,是为萨婆多部。(十诵者,优波离十番诵出此律,故名十诵。梵语优波离,华言近执。以佛为太子时,能亲近执侍故也。)
人体:。
经部:经量部的简称。小乘十八部之一。佛灭后四百年之初,由说一切有部别派者。三藏之中,唯以经为正量,故名经量部,单云经部。宗轮论述记曰:“此师唯依经为正量,不依律及对法。凡所援据,以经为证,即经部师。从所立以名经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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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归三宝”者,三种、四种俱可归耶?
答:尔也,但现文举别相。
凡归三宝者,《涅槃经》(八)云“归依于佛者,真名优婆塞,终不更归依其余诸天神;归依于法者,则离于杀害;归依圣僧者,不求于外道:如是归三宝”(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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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指在家之男性佛教徒。又作乌婆塞、伊蒲塞、伊婆塞、乌波索迦、邬波索迦,或作优波娑迦、优婆娑柯。意译近事男、近善男、近宿男、善宿男、清信士、清信等。为在家二众之一、四部弟子之一。即指亲近三宝、受持五戒之在家男子。据《优婆塞戒经》卷三所载,若受三归而受持一戒者,名为一分优婆塞;受持二戒者,名为少分优婆塞;又若破一戒者,名为无分;受持三、四戒者,名为多分;受持五戒者,名为满分优婆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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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归三宝”,为局西方?
答:不尔,偈文云“尽十方”,亦云“诸佛”故。
问:“尽十方”之言,不可必亘诸佛,《论》言“尽十方”是限弥陀。又,《礼赞》云“释迦牟尼佛等一切三宝”,亦限释迦如何?
答:《论》文次云“无碍光如来”,故限弥陀一佛也。《礼赞》礼释迦云“一切三宝”,故限释迦分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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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空间和时间上延续不断。
《论》:即《往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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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不尔,上云“尽十方”,下云“诸佛”故,彼此何例?
问:《新学名句》云“五种三归:一、翻邪三归;二、五戒三归;三、八戒三归;四、十戒三归;五、具戒三归”,今“归三宝”当何?
答:凡归三宝,是佛法修行之法式,不可必属五中,但义当翻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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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名句》:律宗惠戒所作的三卷疏。
翻邪三归:归者归投。依者依托。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上船安坐,是依托义。生死为海,三宝为船。众生归依,即登彼岸。既归依佛,以佛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既归依法,以法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典籍。(法,即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典籍,即经书也。)既皈依僧,以僧为师。从于今日,至命终时,不得皈依外道徒众。(归,亦作皈。皈字从白从反,取其反染成净之义。)
五戒三归:在俗受五戒时所受的三归。
八戒三归:在俗受八关斋戒时所受的三归。
十戒三归:初出家作沙弥或沙弥尼时所受的三归。
具戒三归:出家者受比丘戒或比丘尼戒时所受的三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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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愿归三宝”可通能化所化耶?
答:可尔,但总标句偏劝所化。且约本意,其实可通能化所化。故偈文云“世尊我一心”“我等咸归命”。所言“我”者,今家自督之词也。
问:无发愿通能化之文。
答:文无义有。总而言之,“发愿”,所化为宗,令通能化;“归三宝”,能化为宗,令通所化。所以知者,一顺文相,二顺道理。言顺文者,如上已辨。言顺理者,“发愿”之意,令所化机出离生死以为本意,故下文云“如此灵相,本心为物,不为己身”。
“归三宝”者,请加造疏,是故能化归敬为要。
又,题后文前置于总标圣教多例。谓《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云“归命一切佛菩萨海等”,《大乘顶王经》云归命“大智海圆满净觉尊”,《大萨遮尼乾子经》云“归命大智海毗卢遮那佛”,《正法念经》云“归命一切诸佛菩萨”,《赞阿弥陀佛偈》云“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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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梵语曰路迦那他Lokan&amacron;tha,译为世尊,或婆迦婆Bhagavat译为世尊。佛之尊号。以佛具万德世所尊重故也。又,于世独尊也。阿含经及成实论以之为佛号中之第十,以具上之九号,故曰世尊。涅槃经及智度论置之于十号之外。智度论二曰:“路迦那他,秦言世尊。”净影大经疏曰:“佛具众德为世钦仰,故号世尊,若论胡音楼伽陀伽此云世尊也。”探玄记九曰:“以佛具三德六义,于世独尊,故名世尊,即梵名婆伽婆。”佛说十号经曰:“天人凡圣世出世间咸皆尊重,故曰世尊。”成实论一曰:“如是九种功德具足,于三世十方世界中尊,故名世尊。”
《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一卷,隋达磨笈多译。《金刚经》之异译。
“金刚”,“般若”,。
《大乘顶王经》:萧梁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译,与《善思童子经》同。《善思童子经》,隋北天竺沙门阇那崛多译。佛住庵婆罗波梨园,与八千比丘,万菩萨俱。化作天身,入毗耶离城乞食。至毗摩罗诘家,善思童子从高楼上投身礼佛,献彼所执莲华,誓成菩提。与舍利弗,富楼那,阿难陀,互相问答。佛复为说大菩提路,无有一法而可得者。并说不惊不怖不畏之法。童子证无生忍,佛为授记。
《大萨遮尼乾子经》:亦称《大萨遮尼乾子受记经》《菩萨境界奋迅法门经》《萨遮尼乾子所说经》《萨遮尼乾子经》《尼乾子所说经》等。北魏菩提留支译,十卷,共分十二品(乾隆大藏经,大乘五大部外重译,第175部)。
毗卢遮那佛:梵语毗卢遮那,华言遍一切处。谓烦恼体净,众德悉备,身土相称,遍一切处。能为色相所作依止,具无边际真实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佛,梵语具云佛陀,华言觉,谓理性之体,本来觉了也。
《正法念经》:《正法念处经》之略名。七十卷,元魏瞿昙般若流支译。详说十善业道及生死之过患,地狱等六道之业果,最后说身念处之法。
《赞阿弥陀佛偈》:昙鸾大师著,依《无量寿经》,以七言偈的形式歌叹阿弥陀佛依正二报之德,并述称名得生之义。全偈以“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冠头,由五十首共三百九十句赞文及五十一礼拜组成,是仿照龙树菩萨《十二礼》、天亲菩萨《愿生偈》特别所作的赞歌。《往生论注》为广释论义、劝他往生为主,文理精绝,睿智无方; 此赞偈为总摄经义,表白一心归命愿生之自督,品高词美,至情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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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总标句配当偈文者,初二行是“发愿”,后十二行“归三宝”也。
但后十二行有开合二意:
先开意者,初七行“归敬序”,后五行“发起序”。故先师云“前九行正明发愿归三宝,后五行次明造疏之述怀”(已上)。
次合意者,十二行俱是“归敬序”,后五行是“归敬由致”,非别发起也。
今此“总标”约合意故,唯云“归三宝”,不标发起意。
若约开意者,“归三宝”后更容有别标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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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合:展开或合并。
归敬序:于所信之佛及菩萨,表归命敬礼之序文也。谓经论释之初,归命大智海毗卢遮那佛,南无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等记。
发起序:佛经二序之一。为“证信序”之对称。在诸经序分中,仅记该经个别之发起缘由之序文,称为发起序,又称别序。
正明:正好、恰好的显明。
述怀:陈述自己的内心情怀。
由致:由来、原因、理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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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于后十二行立开合二科,其义不明,何于一文恣立二科?
答:设虽一文,何无二科?
如《释摩诃衍论》欲开隔檀门等,一行通二序也。谓彼文云“顶礼圆满觉,觉所证法藏,并造论大士,及诸贤圣众。欲开隔檀门,权显往向位,利益诸众生,分报师恩故。论曰:今造此论,重释摩诃衍,为显自师,其体深玄”等。
《慈行钞》云“偈颂明归敬意,长行明发起意。此之二偈而有三节:一、能所敬相;二、敬之情意;三、意之所因。有处亦为造论意者,望开子段,故是造意;若连大文,并属敬意。故彼此文,无相违过”(已上)。
此是一文立二科之明据也。
问:何故今文只约合意,置总标耶?
答:释家先劝所化众故,但云“发愿归三宝”也。所以然者,“发起”之意疏于所化,故以“发起”且属由致,更不别标。
问:设属“归敬”,偈文的申“广开净土”,何通所化?
答:此文若约所化机者,弘通修行,应云“广开”。
问:若存合意,唯有“归敬”,而无“发起”。
答:设尔何妨?《俱舍光记》(一)云“泛明诸论,归敬、发起有无不定:或有归敬而无发起,如《阿毗昙心论》;或有发起而无归敬,如《杂心论》;或二序俱有,如《俱舍论》;或二序俱无,如《发智论》。亦随作论者意,各各异故”(已上)。
问:准诸论立归敬、发起二序者,彼诸论中,归敬以前无发愿文,今何置之?
答:论师、人师意乐不同,何必一准?今师本意,唯在欲使凡夫往生。凡夫往生,发愿大要,故任元意,初置发愿,此有何过?亦如二序,有无不定。又,《俱舍论》发起之后置随难别解,何妨今文“归敬”之前劝往生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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