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律师在朋友圈发消息,说一个曾与自己有矛盾的人“出事”了,语气中充满了快意,甚至带着调侃与嘲讽,仿佛是在讨回一笔迟来的公道。
让人遗憾的是,这种“喜悦”并非出于对法律正义的认同,而仅仅因为:“那人亲戚曾对我不好”。
这类“快感式表达”也许能引来几声附和,却难掩背后的肤浅与情绪化。作为法律人,如果我们也陷入“公私不分、情绪先行”的表达冲动中,是否该扪心自问:这真的合适吗?
情绪可以有,但表达需克制
律师不是圣人,我们当然会有委屈、愤怒,甚至怨气。被欠费、被耍赖、被踢单,这些经历每一位执业律师都可能遇到。看到曾让你吃亏的人出事了,有种“天理昭昭”的快感,是人之常情。
但情绪归情绪,表达归表达。律师这一职业,从来不仅靠智识,也靠克制立身。
克制不是压抑,而是对“场合”与“角色”的尊重。
我们不是吃瓜群众,也不是社交媒体上的情绪演员。我们与法律、秩序、权力打交道,更知道言语的分量。一句“幸灾乐祸”的轻浮,毁掉的可能是你多年建立的专业形象。
我们都可能有类似经历
我们曾为一家大型集团提供多年法律服务,后因新领导上任,对方更换了合作律所。这对我们来说当然遗憾,但我也劝慰小伙伴们:在我们接手服务之前,他们也是有律师的。我们从别人手中接了过来,如今又交还出去,又何必耿耿于怀?
后来这位新领导上任一年多后,传出被留置调查的消息。也有朋友调侃:“你看,他不用你们,不就出事了?”言下之意,带着几分嘲讽。
但我只是平静回应:他出事是因为之前岗位的问题,跟现有岗位应该没没有关系。我是很委婉地没有承认朋友表达的“他换掉我们并不明智活该出事”的意思。我也告诫其他律师,不要在公开场合表达任何“活该”“报应”之类的情绪。
不是我道德高尚,而是我始终记得: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是理性和克制的,在公共话语体系中我们不能在涉及我们职业伦理问题上显得那么情绪化,不理性。
我们不是不痛快,而是清楚地知道——克制,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职业修行。
克制,是法律人应有的分寸感
我们当然可以有情绪,但应明白:什么可以在茶余饭后私下聊,什么不带入公共领域去讨论。
“他亲戚曾赖账,所以他出事是活该?”
“当初把我们换掉,所以今天倒台是报应?”
这类表达听起来痛快,但说到底只是怨气上头。缺乏理性判断,更谈不上法律人应有的节奏与格局。
我们不是围观者,也不是清算者,我们也不讲因果报应,宿命轮回。
我们是制度内的从业者。
我们所站的位置,不容我们随意叫好,更不该为他人的落难击掌鼓掌。
法律人的身份,是一种持续的自我要求
这篇文章不是在评判谁,而是一种自我提醒。我们当然可以感叹因果循环,但真正成熟的法律人,懂得在情绪来临时,摁住表达的冲动。
我们的克制,不是软弱,也不是伪善,而是一种对职业尊严的守护,对公共理性的坚守。
一个理性的法律人,不是不动情绪,而是知道如何处置情绪;不是没有立场,而是明白——立场不是一切。
这不是高冷,而是专业自觉。你可以在茶余饭后讲段子,但别在公众视野里,把自己混成一个“复仇成功”的法外狂徒。你赢得了短暂的围观,却可能失去了职业的厚重。
这篇文章也不是在劝同行做一个“无害的好人”,更不是批评哪位具体同仁。只是想说,我们作为律师,有时确实要比常人更懂“说什么、怎么说、说到哪里为止”。
你可以思考,可以愤怒,也可以反击,但请记住——你代表的不只是自己,还有你身后的职业。
海客曰:
克制不是软弱,而是对话语权的高级掌控;理性不是伪装,而是法律人最深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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