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兮兮

女儿生下三天后,我把她送人了,如今25年过去相认没想到会这样。
生老三时,上面已经有两个姐姐了。老三日思夜想就盼个儿子,可偏偏就是个女儿。那几年的计划生育查的很严,我们是东躲西藏才生下了她。当时家里条件差,养活一个孩子不容易,在我身边也只能是吃苦。
家里老人提议要我们把孩子送走,这样计划生育就不追究了,以后还可以偷偷生儿子。于是,在孩子生下第三天就被送走了,可惜最终也没生下儿子。
抱养她的人家和我们相识,我们约定抱走孩子不出钱,但等孩子长大了我们要相认,对方也同意。这么多年我们都没有去打扰孩子的生活,但心里时时刻刻都牵挂着她。
孩子今年出嫁,我们便和她的养父母商量,想和孩子相认并给孩子两万元作为嫁妆。养父母都是实在的老好人,他们说都是为孩子好,也遵守当初的约定,同意孩子和我们相认。
可惜,她没有接受我们的钱,更不愿和我们相认。她认为既然当初已经送人了,父母子女这场缘分就算结束了。在这个世界上,她只有一个妈妈和一个爸爸,那就是她的养父母。这一辈子都不愿和我们有交集,如今我们也已年老想和她相认,毕竟这是自己的孩子啊。
但听完女儿这些话我心里很难过,难道当初我真的做错了吗?做错了事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我该怎样做,她才会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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