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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毛姆《午餐》

我读毛姆《午餐》

作者: 寻你然后不见 | 来源:发表于2023-10-02 23:09 被阅读0次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他的。她向我招了招手,我趁幕间休息的时候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我最后一次见到她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不是有人提过她的名字,我想我这次就认不出来她了。她满面春风的和我拉扯起来:
“哦,好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都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吗?你邀请我去吃了一次中饭。”
我怎么能不记得。

这次饭把我吃破产了,终身难忘啊!

那是20年之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区有一间小小的公寓,从窗里可以俯瞰教堂的墓地。我的收入刚好够维持住我的灵魂和躯壳不分家。他读了一本我写的书,给我写了封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信表示感谢。过了没多久,我就又收到她一封信,说她要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不过她的时间有限,只能在下星期四抽出点空来,早上她要去卢森堡公园,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他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们经常光顾的一家餐厅。它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所以我从来不敢问津。但是她信中的恭维话说得我心头发痒,而且那时我太年轻,还没能学会对一位女士说“不”。(我不妨加一句,没有几个男人学得会拒绝女人。等到他们学会时,年纪已经太老了。)我还有80个法郎(金法郎)可以维持月底之前的开销。一顿便餐不会超过15个法郎。如果我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我没准可以对付过去。

一位读者,素未谋面,想与作者谈一谈。竟然还时间有限,让别人迁就,竟然还主动让人请吃饭,还是那么贵的餐厅?怎么敢提这样的要求,这该是有多自信?荒唐不?没想到囊中羞涩的写作者竟然答应了!去一个自己从不敢问津的餐厅请一个素未谋面的女读者,准备勒紧裤腰带过半个月。荒唐不?如果作者知道这一餐饭将要花费的钱数他勒紧裤腰带下半个月也吃不上饭的话,估计他会直接拒绝的。

我回信和我这位朋友约好星期四中午十二点半在福约特餐厅见面。她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年轻。她的外表与其说风姿动人,毋宁说富态魁梧。实际上她已经有四十岁了(一个颇能迷惑人的年纪,但不是一眼就可以使你激动和产生强烈情感的年龄),她给我的印象是他她的牙齿比实际需要多了一些,整齐、洁白,比较大。她很善谈,但因为她好像倾向于谈论关于我的事,所以我准备好做一名专心致志的听众。
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的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中午从来不吃什么。”她说。
哦,可不要这么说!“”我慷慨大方地回答。

作者还不知道客人只吃贵菜。

“我只吃一道菜。我觉得现在人们吃得太多了。也许我可以来点鱼,我不知道有没有鲑鱼。”

吃鲑鱼的季节还略嫌早了一点,菜单上也没有写着这道菜。但是我还是问了一下侍者。有,刚刚进了一条头等鲑鱼,这是他们今年第一次进这种货。我为我的客人叫了一份。侍者问她在等着烹制鲑鱼的时候是否吃点别的。

“不,”她回答,“我中饭只吃一道菜。除非你们有鱼子酱。吃点鱼子酱,我倒不反对。”
我的心微微一沉,我知道我吃不起鱼子酱,但我无法对她讲明这点,结果我还是吩咐侍者拿了份鱼子酱。我为自己挑了一份菜单上价格最便宜的菜———一份羊排。

有没有想起我们平时请客时的现状?

“我认为你吃肉可并不明智,”她说,“我不知道你在吃完像肉排这类油腻的东西以后还怎么能工作。我可不能叫我的胃负担过重。”
这以后出现了饮料问题。
“我中饭从来不喝什么酒。”她说。
我也如此。”我迫不及待地补了一句。
“除了白葡萄酒,”她继续说道,仿佛没听到我刚才的话,“法国白葡萄酒一点也不厉害,对消化很有帮助。”
你想喝点什么?”我依然殷勤的问道,但已不那么曲意逢迎了。
她的一口洁白的牙齿一闪,对我殷勤地笑了笑。
“除了香槟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其他的酒。”
我想我的脸当时一定变得有些苍白。我叫了半瓶,我用随便的语气提到我的医生不允许我喝香槟。
“那么你喝什么?”
“水。”
她吃掉鱼子酱。她吃掉鲑鱼。她谈笑风生地谈论艺术、文学和音乐。可我却一直琢磨账单加起来会要我多少钱。当我那份羊排端上来时,她非常严肃的教训我。

“我看得出来你习惯中饭吃得很多。我认为这肯定不好。为什么你不学学我只吃一道菜?我肯定这对你会大有好处的。”

“我是只吃一道菜。”我说道,这时侍者又带着菜单来了。她手一挥把他打发到一边去。

“我可不这样,我中饭从来不吃什么,吃也只吃一点,吃这点也是为了聊天方便,我可再也吃不下什么了——除非那种大龙须菜。如果不尝尝的话,这次到巴黎来可是件憾事。”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在橱窗里见过龙须菜,我知道这东西贵的要命。我的嘴巴也常常因为看到它们而馋涎欲滴。

“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龙须菜。”我问侍者。
我捏着把汗真希望他说没有,一个快乐的笑容掠过了侍者的神甫似的大脸。他对我说他们有一些那么大、那么好、那么嫩的龙须菜,简直绝无仅有。
我叫了一份。
“你不要吗?”
“不要,我从来不吃龙须菜。”
“我知道有人不喜欢吃龙须菜。事实是你吃的那些肉把你的胃口破坏了。”

我们等着龙须菜上来。我吓得心惊胆战。现在已经不是我可以剩下几个钱过日子的问题了,而是我是否有足够的钱拿出来付账。如果发现自己缺十个法郎,不得不向客人张口的话,那就太叫人丢脸了。说什么我也不能丢这个丑。我清楚地知道我有多少钱,如果不够付账的话,我下决心把手往兜里一伸,然后戏剧性地大喊一声,跳起来说我被扒手扒了。当然了,那将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场面,如果她也没有足够的钱付账的话。要是那样,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留下我的表作抵押,过后再来赎了。
龙须菜上来了,又大又粗,一咬一汪水,真吊人胃口。它那滋滋作响的奶油香味一阵阵地往我鼻孔里钻,就像耶和华嗅到虔诚的希伯来人奉献上烤得香喷喷的供品。我一边望着这位纵情大嚼的女人一大口一大口地往嗓子眼里塞,一边客客气气地谈论着巴尔干半岛的戏剧界现状。她终于吃完了。
“咖啡?”我问道。
“好吧,一客冰淇淋加咖啡。”她回答。
我现在已经把一切置之度外了,我给自己也叫了咖啡,给她要了冰激凌加咖啡。
“你知道,我是相信这个真理的,”她边吃冰激凌加咖啡边说,“一个人吃饭时一定要只吃八成饱。”
你还饿吗?”我有气无力的问道。
“哦,不饿了;你看,我中午不吃饭。早上我喝一杯咖啡,之后就吃晚饭了,中饭我至多只吃一道菜。我这也是在劝你。”
“说得是,我一定听从你的劝告。”

之后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当我们等着咖啡的时候,领班侍者摆着一副讨好的笑容向我们走来,胳膊上挎着一满篮子大桃,红得好像纯洁的姑娘的脸蛋,色调有如意大利绚丽的风景画。桃子肯定还没有到上市的季节。只有上帝知道多少钱一个。我也知道了——那是再过了一会儿以后,因为我的客人一边继续谈话,一边心不在焉地随手拿了一个。
“你看,你用肉塞满了肠胃,”——她指的是我那一块可怜的肉排——“你什么也吃不下去了。而我只随便像吃点心一样的吃了点,我还可以享受个桃子。”

账单来了,付完账后,我发现剩下的钱不够一次像样的小费。她的目光在我留给侍者的三个法郎上停留了片刻,我知道她一定在想我很吝啬。但是我在走出饭馆时,带着一张嘴和一个肚子,口袋里却一文不名。

“学我的样子,”在我们握手道别时,她说道,“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
“我会比这做得还好,”我大声回答,“今天晚饭我就什么也不吃了。”
“幽默家!”她快乐地喊着,跳上了一辆马车,“你真是一个十足的幽默家!”
但我终于复了仇。我不认为我是位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今天她体重三百磅。

作者囊中羞涩,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展示风度满足客人的愿望。我用黑色体标示了作者的心理变化过程。请客的过程绝对是煎熬的难受的悔恨的。然而表面还得是愉悦的。

太打肿脸充胖子了。死要面子活受罪。作者对这次请客后悔的不要不要的。他终于“复了仇”。这位会吃而不用花钱的朋友吃成了300磅。一磅大约是9两重,一个女人,270多斤,也是够沉的。

毛姆这篇文章绝对够幽默。别说是读者和作者的关系,就是相亲,你好意思让对方去高级酒店吃那么贵的东西吗?只有议员才经常光顾餐厅,不得相当于五星级餐馆?这位女读者应该是知道贵的不要不要的吧,竟然吃起来毫不手软,还美其名曰“我中午不吃饭”“只吃一道菜”。遇到这样的人,也是醉了。我估计相亲者遇到这样的人,要求AA 的也不过分。又不是自己中意的人,干嘛当冤大头?

想想生活中有这样的人不?有。

《狂飙》里高启强高启盛兄弟俩请姓龚的吃饭,姓龚的就单捡贵的点,吃贵菜喝好酒。把高氏兄弟吃的心惊肉跳还得强颜欢笑。

如果你请朋友客,让朋友点菜。尽管你荷包丰盈,让的很热情,大部分人也是不点的,或者点个一般的菜意思意思。真朋友不会坑朋友的。拿起菜单单捡贵的点,这叫心里没数,吃过饭也就可以绝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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