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很喜欢这个朝南的房间,夜晚可以看黑暗中的灯火,白日里可以看到远方的屋顶。唯一遗憾的是,看不到港片里中环楼顶上的棚户和嬉闹的孩童。
很丢人,叫醒我的不是梦想,也不是阳光,而是手机里定好的闹钟。
当那烦人的声音一想起,再怎么想赖床不起,也不得不伸手去关掉,然后麻利的套上休闲裤和外衫。
很多次刷牙的时候,我会边刷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就好像很多电影里的男主一样,早上的状态并非打满鸡血,激情满满,而是乱糟糟的头发,嘴上满是牙膏泡。
租住的小区很安静,门口会有安保人员,横着栏杆盘点着来往的私家车。很难想象这样无趣而又不消耗体力脑力的岗位,其实养活了许许多多的劳动力。有很多次,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门口时,总能见到那个熟悉的门卫大爷,不管晴天下雨,都坐在一把巨大的遮阳伞下,翻着一本六成新的书。
其实这无所谓是否活到老学到老,在某个层面上来说,看书,与开着收音机听单田芳,并没有两样。只是,在这个纸媒体逐渐淘汰的时代尤显珍贵,值得写上一笔。
从家到公司,要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一个人挤进了熙攘的地铁人流,随着列车运行的节奏往前冲,往后摇。就像大海里的一页扁舟。
这是我第一份需要挤地铁的工作,新鲜却也不觉得有多难,大致是因为公司不强制打卡,得以避开早高峰上班。从最开始难以想象挤地铁,到现在慢慢适应,从最开始希望朝九晚五,到后来慢慢习惯加班。
人吧,总是囿于生活,渐渐磨灭了尖锐的棱角。
我最怕每天醒来不知所措,身边没有熟悉的人,周围没有可以去的地方,大好的周末时光,却只能随着商场里的人流,行尸走肉般的,从A专柜溜达到B门店。
这也是我接受加班的重要原因,宁愿在工作中劳心劳力,也不要在家瘫痪成狗。
我不敢进高级餐厅,因为里面都是光鲜的男士和靓丽的女士搭伴,洁白的餐巾,明亮的蜡烛。而我一个人的时候,只想点一碗牛肉拉面,这样的我,未免太煞了他们的风景。
以前是很不耐喧闹的环境的,吵的耳朵发热。现在下班的时候,我偶尔会点开Dimitri Vegas&Like Mike兄弟的DJ电音。几万人的疯狂现场,对治疗孤独很有帮助。就好像胆小的人,要点亮城堡别墅里所有的灯,如此才能心安。
我很羡慕黄小琥的一杯红酒配电影,在周末晚上关上了手机,舒服窝在沙发里。以至于买了投影仪和懒人沙发,布置在家里。到了周末无处可去的时候,拉上窗帘,窝在沙发里,点上一个经典的外语片。要是下雨天就更好,外面淅淅沥沥,疾风骤雨,我在室内听电影声,听雨声。
我很努力的去做一个荣耀而有意思的单身狗,因为只有自身变得有趣而优秀,才能吸引到七彩羽毛的孔雀。后来才发现,孤独变成瘾,单身成习惯。在你一个人能够活的舒心自在的时候,你就很不希望别人闯进来打破这份自留地的宁静。除非,第三者的加入,会比撸猫养绿植更有趣。
很遗憾的是,不会说人话的猫,欣欣向荣的植物,比人好相处的多。人有七情六欲,琢磨起来太过复杂,琢磨不透就嫌麻烦,想扔掉。因此,我有多希望自由,就有多希望有一个不用费多大力就能相处好的伴侣。
人生已是如此的艰难,就不要再为了猜测和讨好别人而辛苦了吧。
只不过,在家里的时候,是享受孤独的;只要你不出去,小世界里你永远是中心。而一旦出去走在大街上,形单影只,就会害怕被这个世界所遗弃。
这种感觉,在旅行中最为透骨。

千万不要认为宅属性就你一个,今日资本徐新说,90后是一群宅男宅女,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手机去认识这个世界。能利用手机获取的东西,就很难让他们再去接受地推广告。我们通过网页评价决定吃什么,通过手机叫外卖,通过网络买上新的应季衣服,买很远地方的生鲜冻品。
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活得很滋润,所以只要不是家里逼得紧,很多人大概都可以就这样单着很久很久。
有一天看完夜场电影,独自走在大街上的路灯下,发现地上有两道影子。你亲眼见过,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对影成三人这件事。那一刻才明白,李大诗人在吟这首诗时的心情。
酒是烈酒,人是旅人。
心无安处,哪哪,都是他乡。
很多年前你不懂,只觉得是文字加工太厉害,文人太矫情;而多年后你渐渐明白过来,却已奔三。
年少不知少年事,再知已是不少年。所以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祝福的话,就是希望有些事情你永远也不要懂。
哪怕人生来就是折翼的天使,需要有另一半的陪伴才能度过漫长岁月,但如果你我的到来,是以对方的疲惫为代价,那我宁愿止步于朋友。
因为我爱你,但我更爱那个率性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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