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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喜欢读美好的充满温情的书,那些带有阴郁色调的,尽管很深刻的书,我也从心底有些排斥。比如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我了解了太宰治之后,大概知道了这本书的内容之后。我就不再想去读它,因为我觉得这可能会让我有心中压抑的,不好的的阅读体验。
曹文轩的《蜻蜓眼》这本书是我在改李涛的读书笔记的时候发现的。之前看过曹文轩的《草房子》《青铜葵花》《根鸟》等作品,很喜欢他作品优美诗意的语言,其中浓郁的乡土气息也能让我产生一些共鸣。在李涛写的读书笔记中,我发现《蜻蜓眼》应该是一本诗意而充满温情的小说,心中就产生了强烈的阅读欲望。在李涛读完之后,我顺利借来了这本书,每天回家后抽空看看这本书,虽时间不多,看得零零碎碎,但今日也读完了。
这本小说来自于曹文轩三十年前听来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在他心中酝酿了三十年,最后他用两个月十四天完成了这部小说。你不能说他只用了两个来月就写完了作品,其实完成这部作品他用了三十年,在头脑中的酝酿构思也是创作的一部分,甚至比用笔去写更加重要。
这是本叙事节奏很慢的小说,原因可能在于其散文化的笔触。看惯了短剧,只追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读者,我不推荐读这本书。重视阅读体验,和我一样喜欢沉浸在美好温馨氛围里的读者,这本书不容错过。
美好的情感一直流动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没有停止过,奶奶奥莎妮因为文革被迫害,最后选择自杀,这是让人很沉痛的事情。但曹文轩的笔触不在于尖锐的批判,她要写从法国来的奥莎妮和中国的杜梅溪在上海的蓝屋里一辈子琴瑟和谐、相敬如宾,他们生养了一群儿女,幸福了一辈子。作者不希望因为奶奶奥莎妮被迫害的结局破坏了这一切,他用艺术化的笔调淡化了这沉重的伤痛,让读者更多地去感受满满的温情,以至于沉痛的忧伤也变得浅浅了。
小说写了夫妻之间的爱,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爷孙辈之间的爱,主人和仆人之间的爱,仆人之间的爱,孙辈之间的爱,亲戚之间的爱,而这一切爱都源于两个异国青年在马赛的一家咖啡馆一见钟情的相遇。只用了十五天的时间,他们完成了相识、相知、决定相守的全过程,从那时起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直到死亡到来。
奥莎妮因为爱杜梅溪跟着他漂洋过海离开家乡,从此再没有回过法国。她在蓝屋生儿育女,照顾孙辈。一个法国女人学会了上海话,像传统的中国女性一样照顾全家的妥帖,让丈夫安心于自己的工作。当家里的工厂上交给了国家,家里陷入困顿后。奥莎妮靠着典当支撑着这个家,从未有过哪怕一句话的抱怨。她拆掉自己的毛衣给孙子孙女们织毛衣,为了孙女阿梅,她用自己珍贵的戒指赎回了被典当的钢琴,还用自己的旧衣裙给阿梅改漂亮的演出服。
爷爷杜梅溪对奶奶奥莎妮的爱是深沉的,他不说什么,他永远只是做。奶奶离开法国故乡马赛多年后,思乡之情日益浓厚。爷爷注意到这一点,卖掉了自己珍藏的一块好表,买下一棵奶奶家乡后院一样的杏树,栽在了花园里,以此缓解奶奶的思乡情切。奶奶是法国人,对香水有特殊的需求。在家庭经济困难、奶奶的香水用完后,爷爷拿着家里仅剩下的一块好玉去换香水,但交换的过程是惊险的。这是整本小说里叙事节奏最快,最抓住人心的一个部分。爷爷和阿梅配合,在被监视的情况下,从一个法国女人手里帮奶奶弄到一瓶香水,而自己被人打得遍体鳞伤。
在爷爷摔跤离世后,奶奶被拉出去剃了阴阳头,奶奶回家后用爷爷送给她的那条蓝色丝巾裹住头,平静地做完最后的事情,回到上海,平静地躺在蓝屋的床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临死前手心里写着:我要回家!
爷爷被当做剥削人的资本家,奶奶被当做外国间谍,但胡妈和宋妈认为他们是天底下最好的人。蓝屋不景气的时候,胡妈和宋妈必须有一个人要离开时。她们都争着离开(是为对方着想),最后宋妈想了一个办法,让阿梅来决定。宋妈给了阿梅两条裙子,一条粉色的,一条绿色的。宋妈说,如果阿梅穿粉色的裙子出来,自己就离开 。如果阿梅穿绿色的裙子出来,胡妈就离开。宋妈笃定知道小女孩阿梅是喜欢粉色裙子的,胡妈又难道不知道宋妈知道吗?这是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细节,似是在写宋妈和胡妈,实际上还是在写爷爷奶奶,写他们善良了一辈子。
小说用最平静的笔触记叙了一段跨国恋情,在经历了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 ,直到文革,爷爷和奶奶之间的爱情一直没有变。孩子们、孙儿们、仆人们,甚至文革时那些造反派们,都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
这本温情满满,忧伤浅浅的好书分享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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