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简友的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自己电动车的电瓶被偷了,以是很生气,于是报了警。由此笔者也“心有戚戚焉”。
众所周知,电动车在当下是在普通不过的一种代步工具了。之所以不说它是交通工具,只因它还不太够格,吸引不了“眼高于顶”者们的青睐(除非青睐异化变红)。代步的工具么,真是太不值一提了。与四轮的交通工具比起来,甚至会不自觉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尽管如此,于普罗大众而言,它的功用却至关重要,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可或缺的。而一块电瓶对于电动车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它就像一颗心脏对于一个人的身体那样。没有它,再美丽的躯壳都会失去了灵魂。
既然电瓶被偷,也只好望车兴叹了。笔者很是理解这位朋友的心情,也能够做到感同身受。为什么呢?只因也有电瓶被偷的经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整车被偷)也曾和友一样的气愤难当,也同样是报了警。结果如何呢?结果么?在此处请允许我停顿一下,有些小激动,先平复一下心情。结果是从报警至今,时隔八九年竟毫无消息;果真是“泥牛入海”的话,估计牛儿“羽化成仙”,都会在田间地头“哞哞”感慨着“沧海桑田”之变了。
这不由得又让人想起某年月日,在一座英雄的城市里一位所谓“国际友人”的奇遇。为什么说是奇遇呢?据说这位“国际友人”很不幸也着了偷儿的道,丟了一辆自行车(据传,不知确否)“国际友人”于是也就报了警。传说这位“国际友人”报警之后也是不报什么希望的。然而事出意外,相关有司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分分钟就把一辆自行车找到了。于是乎就赢得了一片喝彩之声。“国际友人”自然是双挑大指,说着什么“吆西吆西”表示感谢的,这一点似乎也无需质疑。至于国人是喝了一个怎样的彩,也不管这个“彩”的成色如何,究竟是正向的还是“倒立”的,于相关有司来说,大约也是无关紧要的。
此事在当时竟成了一个新闻。此事确乎理应成为一个新闻,或许是我们听到的“旧闻”实在是太多了的缘故。这就不能不让人肃然起敬起来,终归他们是能做事的,只是先“验明正身”再说。于是“结网”之余,就很羡慕那些“金发碧眼”的宠儿;彬彬有礼,点头哈腰,说起话来“嗨!嗨!嗨!”的冤家对头;甚至对黑炭似的“赤道之子”们都要投去暧昧的眼神了。只因从他们雪白的牙齿上,“毕恭毕敬”的谦卑中,散发着古龙香水味道的身体里,望见了久违的,让人温暖而又极是诱人的光。
一辆电动车的电瓶实在是太小了。犹如芸芸众生在佛祖的眼里一样,“普渡”是不可能的。分门别类,排出个高低先后还是要的。捉一个偷电瓶的小蟊贼实在是“牛刀小用”,“拳头和力气”是用来荫蔽群氓的吗?不!他要“立威”,要杀一杀众人的“威风”(尽管众人从来就不曾威风过)长一长别人家的“志气”(别人也从未窝囊过)扬一扬自身的气概,扩一扩自己的胸怀(似乎也没谁看得起,窝里倒是“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可惜得紧,这位朋友的气是白生了。电瓶大概率是找不回来了。不过,友倒是明白人,也自知不会有什么结果,说报警也只为出一口恶气。只是令人惊奇的是,友被偷电瓶的地方居然距离相关有司不远,并且周边还没有安装似乎无所不能的“天眼”。真是的,这偷儿也忒胆肥了吧,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或许这些“太岁”们一直都很自信的。但我仍旧固执地认为:“太岁”们盘踞的地盘上,“国际友人”确乎还不曾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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