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想给大家说说保持我们医保卡(公费的小伙伴可以等同为身份证)“清白”的重要性。
先给大家说一个我朋友小霞的故事。
小霞的妈妈最近因为高血压脑出血住院了,在ICU住了一段时间花了不少钱。小霞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要给自己投保,她是公费医疗,身体很健康,但是她曾用自己的身份证给自己患有高血压病的母亲挂号开药,持续了大概半年。到了要买保险的时候才知道这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如实向公司说明情况后,公司核保部门要求她出具最近3年的体检报告,同时要求她去指定机构体检,用检查结果证明自己没有高血压。检查结果她的确是没有高血压,却不幸在体检过程种发现尿潜血阳性(后来分析是因为生理期导致的),然后她的保单就被延期了。下次是否能够投保成功还是未知数。
说这个例子是想告诉大家,自己的医保卡千万不要借给任何人使用。
今年10月份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和社保中心及公立医院深入共享数据,我们所有的就医记录都可以被保险公司查询到,以后我们每次的就诊都有可能会成为保险公司加费或者拒保的理由,如果身体真的有问题被拒保那也还不冤枉,可如果因为把医保卡给别人使用而被保险公司拒保,那就非常冤枉了。
Q : 那我投保的时候不告诉保险公司这些不就可以了吗?我的代理人说不用告知。
A :保险公司在承接保险合同的时候都是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即客户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你说你完全健康,没有高血压,那我就相信,绝对不会去调查你;但是,在理赔的时候,如果这个客户的案子有疑点,比如刚刚投保就发生风险了,那么保险公司就会去实地调查,这时候如果发现客户隐瞒了病情(即使这个病情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给别人使用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是完全有理由告客户骗保的。所以,要如实告知。
Q :我的医保卡给很多人使用过,这个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就买不上保险了?
A : 只能如实告知。
有的公司会直接拒保:保险公司认为,这种把自己医保卡借给别人使用的人,会有道德风险,以后你报案理赔的重疾怎么能够保证就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呢?
有的公司会选择相信客户,然后让客户出具检查结果,自证清白。自证清白的过程又是充满了不确定性,就比如小霞,谁能想到会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又别的问题而被延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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