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老朋友找我聊天,我们称她为小红。
小红是我的青梅竹马之一,从幼儿园便开始熟识,小学继续同班多年。
这家伙大约4年级便开始早恋,对象是我一个好兄弟。
这段两小无猜恋情的早期,因为当年双方脸皮薄,不太好意思单独约会,所以经常会叫上我一起外出——而讲义气的我,傻乎乎地做了几个月的电灯泡,哈哈~
这里面有一段插曲,是至今依然未证实的江湖传言:
当时我这位好兄弟,人长得帅,堪称级草;
足球又踢得好,简直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大空翼。
所以喜欢他的女生除了小红,还有很多很多,其中比较有力的竞争者,我们称她为小月。
江湖传言她们二人,约定下一次英语考试,谁输了谁就调到其他班去(也即离大空翼远一点)。
考试应该是小月赢了,因为隔了不久,小红就调到了隔壁班。
笑到最后的却是小红,因为大空翼喜欢的是她呀!
一晃二十年过去:
小红嫁到了香港,新郎是其他人;
小月工作顺利、老公对她好、生的娃也可爱。
大家都没有赢得大空翼,但并没有谁是输家。
所以呐,年轻人的苦与乐,在我们这些中年人看来,那都不是事——哈哈~
之所以会想写这篇随笔,不是因为小红,也不是因为小月,而是标题里的那个“她”。
得知小红嫁到香港去后,我询问了两个人在香港的近况。
小龙,是我小学时另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在4年级左右的时候,全家搬到了香港——所以从那时起,我就不太喜欢香港。
小冰,也即本文的主角,是我小学时很喜欢的一个姑娘,看过我以前博客的小伙伴们都知道,那是一段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爱情故事:
某天中午放学前,我的一位损友在小冰面前,不小心透露出我对她有好感——作为一个五年级的小朋友,完全hold不住这样的场面啊……没过多久,放学铃响,大家各自回家。
辗转反侧一中午,下午上学时,终于鼓起勇气回学校面对这件事。
Surprise!
当天下午,小冰一家人搬到香港去啦!
我的初恋戛然而止,从那以后,我就更不喜欢香港了……
并且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对恋爱都有一股心理阴影,总觉得是自己的“告白”,吓得对方连夜跑路→_→……
所以在接下来的十余年求学生涯中,许多小伙伴常常戏称我,明明桃花那么旺,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那哪是眼光高,我那是怂啊……
镜头回到两位老朋友的身上。
小龙呢,已经结婚,娶了一个台湾姑娘,还没当爹。
小冰呢,同样也已经结婚,目前有一个女儿。
但是呢,这些都不是重点。
隔了好几天,小红才把我要的重点给到了我——小龙最近的照片没找到(当然,相比之下,这是“可有可无”的,哈哈哈)。
而看完小冰的照片——嘛,还是我老婆美!
所以呀,老婆,我们家其实并不需要键盘、榴莲壳、搓衣板这些的,对不对?
ps.
最近设计高端医疗方面的课程,有点心累,多写一点随笔,舒缓身心。
一个星期更新了三篇,堪称劳模!:)
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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