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司的人事高管,一干十几年。应该说算是阅人无数吧!
由于我们是外资上市公司,所以做事情一向严谨。所有的合同签订与人事资料,一切符合国家的规定。且国家的规定非常严谨,所以我们就会特别的小心。
但是您知道我们每天的工作,主要的除了招人以外,最重要的是在跟员工打交道。特别是离职的员工,或是想要离开的员工。
近几年来随着劳工意识的提升,我们公司开始疲于奔命,成天跟法务一起与劳动部门协商员工的事情。连招募的工作都顾不上。
为什么?
我们发现有很多员工现在都是利用劳动法,跟很多公司玩碰瓷。
一家碰过一家。
动不动就是劳动合同有问题,要不然就是薪资有问题,或者是离职的赔偿不够?反正只要能抓到任何一点点的小问题,它就可以无限的放大。
这几年下来,其实我们上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的次数非常的多。
其实有时候并不是我们蓄意为之,可能是HR人员在处理合同或是离职的过程中产生的瑕疵。结果造成公司的损失。
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
1, 劳动法是天条。任后依照员工的要求所修正的条文,如果与劳动法违背就无效。过去我们曾经按照员工的要求,社保及公积金以最低金额来加保。也签订了双方的意向。后来这个员工蓄意的提起了劳动仲裁诉讼。我们还是输了。
2,加强HR人员的训练。降低各种人为疏失,近几年我们发现太多劳工,他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碰瓷。一旦碰瓷成功,可以收获几个月的工资。这些人的心现是极其扭曲的。大家要特别小心。
我们觉得现在的劳动法的确存在一些忽略人性的问题。造成了很多HR人员的困扰。也多次建议很多人力资源网站,提供黑名单的机制给大家去了解。对于某些蓄意碰瓷的员工给予当头棒喝。
建议国家或者是我们民间大家合力建立一个嚇阻他们的机制。
最近失业率又提高了。HR人员一定会更辛苦,压力更大。大家在工作上还是尽量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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