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我裸辞了。辞职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最令我难以忍受的是新上司(H先生)以“加班论”为核心的管理方法和绩效考核制度。
加班论,凡加班者都是真心为公司付出的好员工,凡优秀员工都会加班,凡不加班者必是偷奸耍滑、消极怠工之辈,还有一条,鼓励快速完成本职工作加班帮忙承担他人工作的行为。即是说,即使你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你依然需要帮助(非)本部门人完成他的工作,以体现你的“团队意识”和你的“优秀”。
H先生没有意识到,他的加班论会导致许多隐患。首先,我们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会在无形中延长。假如公司鼓励能够提前完成工作的人可以提早下班,相信大部分人下班时间都会比规定时间早。同样的,如果下班时间不停延后,而在下班之前我要一直做事才能被领导认可,那么大家工作效率也会下降。将4个小时的任务缩短到2个小时难度超高,但将4个小时任务延长到8个小时只要掺和上许多“思考”时间即可。
其次,本职工作质量下降。人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完成一件事的效率要远远超于他花两倍时间但精神状态一般情况下的效率。尤其是考核标准中“额外事项”占比较高时,我们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反而没有那么在意,这就类似于“一局定胜负”的压迫感要远胜于“三局定胜负”。
最后,不良风气盛行。以“团队意识”为遮羞布的“帮助”会导致“谄媚”“争宠”等不良风气盛行。如果员工只要保证自己的本职工作“合格”,然后大力地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是如何“乐于助人”就可以得到高评价、高薪酬,那么谁,还会认真做本职工作呢?
再来谈谈“团队意识”。H先生理解的“团队意识”过于片面,他会以“蚂蚁抱团逃离火海”“狼群歼灭狮子”为例教导我们帮助别人完成他的工作是一件光荣的任务,但即使是狼群,在歼灭狮子时也不可能一拥而上。高效率的分工合作是最明智的“团结”。
公司如同战场,战场上的士兵分前锋、中锋、后卫、火头军……不可能说,你看前面有一个前锋摔倒了,你指着一个火头军说,“我看你行,你先顶上去。”如果是自己的任务,含着泪也要完成,并且尽力做到最好。随便将某个看似简单的任务安排给其他人,一颗钉子毁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就在那。
不禁回想起五百多年前于谦保卫北京那场振奋人心的战争,把守西直门城头的给事中程信,严令不准给力战不支的孙镗开城,这是大人的命令,我不能开城门,就算那么多将士都死了,我也不能开。所谓“各司其职”,正是如此。
PS:和前日发布的另一篇文章的主人公曾同属于一家公司,所以两篇都是关于辞职的思考,但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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