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根到了,钱没花完”,普罗大众视其为喜剧,一些政府部门却为此伤透了脑筋,怎么花钱成了一些部门沉重的负担,突击花钱现在就此应运而生了。突击花钱指的是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了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并且近几年关注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因为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有权知道它们的去向。
造成政府突击花钱的原因是多样的。从边际收益递减的角度来看,我们本应当把钱均匀地分散到整个周期来花,但很多时候出于防范未知风险的考虑,一开始时,许多政府都会避免花太多钱。因而,经常到了财政周期的末尾,才发现会剩下很多钱还没花完除了一点之外,我国自身体制的缺陷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我国管理体制存在着多方面的缺陷,这导致了在预算赤字高筑的下,各级政府仍在年底突击花钱,这又可以划分为三个小点,首先,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我国实行“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当我国今年财政收入出现意料之外的高增速后,年终突击花钱便顺理成章,而且难以根治。其次,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行政治理存在缺陷。在部门职责、任务难以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各个部门总想多要钱。再次,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超预算增长支出无须通过人大审议,政府对超预算增长在使用上不受任何监督。预算执行结果超预算增长的情形与政绩考核有关,我们把预算执行结果超预算视为政绩,而将预算执行结果小于预算视为问题。为提高政绩,各部门争相“花钱”。
2、我国预算核拨方式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用款单位部门预算实行增量预算,按上一年度部门支出来核定下一年度部门收入,并非按照实际需要来定。若本年度该部门有财政节余,不但要全部上缴,还会影响到第二年预算基数,令第二年的预算拔款惨遭削减,正是由于这种变相鼓励“节约吃亏,花钱得益”的政策,才使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成为潜规则。
3、我国现行的预算执行方式增大了预算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降低了透明度,影响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这是因为我国人代会一般在3月份召开,只有经过全国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才有法律效力。所以前3个月的时间,政府进行财政活动没有法律依据,处于无“计划”状态,只能按上年基数进行。到了下半年,这一年的工作打算和经费情况基本已经明朗,各级政府才敢花钱。所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都会形成年内‘前低后高’的规律。
4、预算法治化观念淡薄。预算制度是为了约束政府收支而设计出来的制度,但中国由于预算外收入和超预算收入的存在,使巨额收入游离在预算的约束之外,预算对于政府收支的约束和控制基本上属于不可能。所以,要强调预算的法治化、民主化。
5、预算法内在缺陷问题的存在。预算法的内在缺陷出在列举式的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范围上,从条文上看,收支都包含“其他”这样的试图涵盖全部的规定,但却又将预算外资金置于法外。
知道的这一现在出现的原因,下一步就是如何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在查阅了相关的文献资料后,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对其进行改进:
1、要杜绝年底突击花钱,必须靠深化改革,完善行政治理,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提高部门预算的透明度。做到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
2、建立相对规范灵活的预算调整制度,尽快堵住制度上的漏洞,可以适度采取零基预算的预算方式;理顺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形成法律上的合力;改变预算编写方式,或者建立预算节约奖励制度,以便有效地遏制年底突击花钱的特殊现象。
3、为解决财政支出“前高后低”的情况,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健全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监管模式,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实行预算的公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不仅要实现预算静态结果的公开,同时要做好动态过程的公开。做到预算公开的不断细化和透明,对于民众最为关心的核心领域的预算情况,尤其要重点公开,严格监督。
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的力度,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唯有将政府的预算收入和支出全部暴露在阳光之下,各级政府部门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才能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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