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种读书方式——叫真香定律。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入了迷,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接着又看了《许三观卖血记》,看的越来越上头。
余华的作品,读起来总是那么的沉重,但笔触间仍留有人性的余温。
余华走向世界的第一本书是《活着》,这本书在美国,法国,日本以及其他国家都很受欢迎,而在韩国,让余华大火的却是他的另一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源于河正宇导演改版的《许三观》)。

美国《西雅图时报》曾这样评论过《许三观卖血记》:
虽然《活着》具有史诗般的气魄,但《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更为复杂。许三观和许玉兰在贫乏之中结成了一种类似身份同盟的网络关系……许三观忍受着,几乎被生活抽干最后一滴血。
水杯觉得这样的评论,尤为妥当。
生活就像一根针管,不断地抽取着许三观血脉里的血液,直至抽干他的最后一滴血,这是许三观的不幸,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小人物的悲哀。

小说描述了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位普通的送茧工,为了生存下来,不得不依靠卖血来解决人生中一个个棘手的难题。
也是这个小人物一次又一次用他的血,赚足了水杯的眼泪。
⒈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在拜访四叔村子时,偶然听到了这样一种说法——男人只有卖过血,才能意味着身子骨结实,而从来没有卖过血的男人,甚至都娶不到老婆。
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他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卖血。
然而,此时的许三观其实并不缺钱,但他知道平日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这次挣的是血钱,这血钱一定是要花在刀刃上的。
靠着这笔“丰厚”的收入,和自己三寸不烂的舌头,说服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的爹,从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的手里抢到了她,并在婚后的五年时间里,生有了三个儿子。
⒉第二次卖血
在这三个儿子里,许三观最喜欢大儿子一乐,但周围的人都说:一乐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许三观,倒想是何小勇的种。
流言似暴风般袭来,站在暴风中心的许三观,听久了,便信了。
把气全撒到了许玉兰身上,还狠狠地踹了她踹一脚,伤心地说道,自己当九年的乌龟,白给何小勇养了九年儿子。
正在气头上的他,新问题又找上门来。
偏偏又是这个一乐,在和方铁匠的儿子打架的时候,把人家的头给砸破了。
方铁匠为了让许三观赔偿医药费,把他家里里外外的物件都搬空了。看着这个空荡荡的家,许三观无奈的叹了口气,再次想起“卖血”方法,可以拯救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⒊第三次卖血
经过这一番折腾之后,许三观又想起了他的初恋女友——小芳(林芬芳)——曾经那个把辫子垂到腰下的女子,现在这个体态丰腴的林大胖子。
趁着林芬芳摔断了右腿,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她的身子,和她发生了关系,为了补偿她,讨好她,许三观第三次走进了医院卖血,买来补品送给林芬芳。
可谁曾想,就是因为一堆补品,林芬芳的男人发现了这桩丑事,闹上了门来。
⒋第四次卖血
这桩丑事没多久,便因为一场时代的劫难中消停了下来。
在经历了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
一家人饿的只能吃野菜、喝稀粥,他们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说话也只能轻声细语地交流着。
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全家人已经连续喝了57天的玉米粥了,作为一家之主的他,暗自说道“我要去卖血,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于是,许三观带着家庭的生存重担,拖着疲惫的身子,第四次让针管插进了他的血管里,在“血与泪”的交融中,他们艰难的熬过了大荒年。
⒌第五次卖血
后来,一乐和二乐顺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插队去了。
几年后的一天,一乐从乡下回家后,整个人病殃殃的,就连说话都十分吃力。
但许三观夫妻为了不让生产队的人戳一乐的脊梁骨,就催着儿子赶紧回乡下去。
出门走到半道时,许三观再次走进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卖血得到的钱塞给一乐,让一乐拿着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
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他也曾抗拒过,挣扎过,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爱与包容。
⒍第六次卖血
一乐回到乡下还不到一个月,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进城来了,为了二乐能早日抽调回城,为了儿子的前途,许三观第六次踏进医院的大门,用卖血去换来的钱置办酒肉,款待生产队的队长。
那一晚,虽然许三观卖血后双脚直哆嗦,但为了能讨好队长,他还是不要命似的和队长举酒言欢。
⒎最频繁的卖血
但家中的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回到乡下的一乐,不幸患上了严重的肝炎,必须送到上海去医治,但这笔昂贵的手术费,并不是这个本就普通的家庭所能支撑的。
就这样,救子心切的许三观,开启了他一生中卖血最频繁的日子,为了一乐的医药费,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医院。
医院的李血头曾经告诉他“卖一次血至少也得休息三个月”,可许三观现在哪顾得上这些,最多的时候,他十天卖了三次血,途中险些卖掉了自己的命……
好在上天,在这位善良且坚韧的父亲身上开了眼。
等许三观赶到医院时,一乐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⒏最后的卖血
多年后的某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怀念起,以前每次卖完血后去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感觉。于是他决定再卖一次血,这次买血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可医院新来的血头拒绝了他的血。
许三观痛哭流涕,曾经那个一次次挽救家人生命,挺过大风大浪的血,如今,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
如果以后家里再有什么灾祸的话,那可怎么办?
一想到这儿,许三观更是哭得不能自己,陷入到真正的绝望之中。

《许三观卖血记》有别于《活着》里的“熬”,余华在这部小说中也找到了一个具有国民意义性的着力点——“求”,求妻、求子、求生、求全。
在命运的捉弄下,许三观不得不一次次低下头,跪求上天,又一次次,将自己的血化作家人的守护符,得到“神”的庇护。
直至最后一次卖血,他求而不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让许三观陷入绝望和苦难之中。

在写作手法上,余华擅长以小见大,将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以顺时叙述的手法,展现在大环境下,将大历史放射到像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展现底层小人物在艰难与挣扎中,卑微的生活着。
简洁的词句,生动的想象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展现人类伟大而崇高的信念——“向死而生”的活着。
“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颇有几分鲁迅笔下孔乙己的作风,正因如此,小人物的形象才得以鲜明起来——因为有钱,他们腰杆直了,说话有底气了。
重复叙述在文字上似乎看不出来多大变化,但意义却一次比一次深刻,感情一次比一次强烈,这也是余华写作的高明之处。

这本书的结尾描写到: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怀念起卖血后,吃炒猪肝和喝黄酒的味道,决定再卖一次血,可被新来的血头辱骂了一顿,走在街上泪流满面。
余华在一次访谈中,曾揭露过这一幕创作的缘起——90年代,余华在王府井大街上,看到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泪流满面地在街上走着,余华惊讶不已,朋友的回复(“那位老人会不会是卖血卖不出去了?他一辈子以卖血为生,如果不能卖了,那可怎么办?”)促成了提起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
其实,许三观的故事确确实实发生过。
在20多年前,中国曾掀起过一场“卖血潮”,数以万计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村民,乐此不彼地加入到卖血大军,因为卖一次血可抵他们半年的收入,但这也导致了大面积艾滋病毒和乙肝病毒的传染。
可以说,许三观既使不幸也是幸运的,不幸是因为命运的压迫,幸运则来自于传染病的侥幸。
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悲情又温暖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既有蒙昧无知的一面,也有善良敦厚的一面,既有破口大骂的粗鄙,也有铁血男儿的担当,他卖血为了娶妻,为了救儿,为了维持生活,为了找回自己。
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在生活中的卑微与伟大,他用血撑起了一个家,用血诠释了无私深沉的爱。
也许生命的空荡还在不断的更新,但他心中的曙光却一直都还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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