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对每一个阶段所生活过的城市都会有特殊的记忆,时不时的在脑海中回放,就像漂泊流浪的灵魂,总是要找到栖息的地方。
人们总是因为这种或是那种的原因背井离乡,或求学或打拼或闯荡。随着年纪的增长远在异地的人们对故土的思恋便会愈演愈烈。于是,中国便有了一句老话,树高千丈,落叶归根。即便是走得再远,走得再快的人也会时不时回头看看,惦念故乡里的一捧土壤、一寸草木、一缕清香。
青氓是个关于漂泊的故事,是一个长城之外的边塞故事。故事中反映了人们在迁徙途中的劳苦、艰辛、却不改一腔热血,对新的生活充满向往。其作者是赵光鸣,之所以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是我们湖南人,是浏阳市的。10岁的时候就随父母进疆,开始了之后的异乡生活,但在他的眼里,新疆便是他的第二故土,如今的他是新疆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为西部文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他的小说中大量的使用本地方言,却丝毫没有粗俗轻佻之感。今天看完这本长篇小说,想着写一篇文章,一来是因为想表达我对这本小说的喜爱之情,二来是想接机传达我对兰州的思恋之意。是的,兰州,我在2017年2月21日返校之际便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出火车站的那一刻竟然有回家的感觉,兰州,属于我的第二个城市。”
我喜欢上兰州并不是说我去过的城市少,我见过的世面少,因为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没有比较,理所当然兰州再好不过,毕竟乡里人进城,什么都觉得是好的。但是在此之前我已经去过了长沙、北京、西安、广州、深圳,并且在这些地方也小住过。却没有一个城市给了我如兰州一般的震撼感,就连作为山城的重庆在我眼里也失掉了颜色。如今我来了上海,这种感觉不但没有减退竟已上升到让我思恋抓狂的地步。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开始思恋属于我的第二个城市兰州了。
在上海同在兰州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都是去异地求学。不一样不是说环境不一样,现代化兰州当然也是赶不上上海这座有“魔都”之称的城市。不一样的恰巧是小说的主体——人物、情节。处在大西北的兰州虽然大漠戈壁,看似孤寂无边,却不想让我有种归属的感觉。人们性格直爽有事说事,不拐弯抹角遮遮掩掩,就好似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亲切、热情、让人感到很心安。然而上海不一样,不是说没有朋友,有,隔壁宿舍的几个同伴甚好,班里同学也易相处。更不能说是没有志同道合之人,毕竟在这所学校里的哪一个不曾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之人呢? 倒是这里的每个人更像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宇宙。 就像韩子勇说自己的生活早已定型,如同一个热铁块从橘黄色变得暗红再变得冰冷灰暗,却已经无从知晓。在自己20岁以后便没有了朋友,那种一同分享生命的秘密、渗入骨髓、后半夜醒来偶然在心底浮现又烛焰般隐去的面孔已经再也找不到了。这座城里的每个人过着不同的生活,有着完全不同的经历,没有办法完全了解对方,怎么可能会有心灵的朋友呢? 于是一个人便成了一座城,自己的秘密、自己的心事只讲给自己听。似那想要摘星星的孩童,孤独是他人生的必修课。 兰州交通很繁忙,上海的更繁忙; 兰州这个城市很现代化,上海比它更现代化;兰州混杂着西北各地的独特风味,上海裹挟着江浙一带传统的口感韵味;兰州有大风,时而会有沙尘暴;上海有海风,时而会电闪雷鸣。不知怎么的,我会试着去比较,去想象。 上海今天天气晴朗,我就会去想想兰州今天天气怎么样?上海的饮食偏甜,我就会想到兰州的饮食其实还挺偏辣,跟我们湖南倒有点像;上海的快节奏生活,忙忙碌碌的一天就溜走了,兰州的小惬意,早上起来从一大碗让人垂涎欲滴的牛肉面开始新的一天的小美好。 我并不是通过比较来说我不喜欢上海这个城市反而喜欢兰州。这种感觉是不自觉的、是潜意识的。在上海不管我在干什么,就连出去看个风景,兰州城市的一草一木就会在我的眼前浮现。想起第一次踏上那片黄土地,生在南方的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目瞪口呆,还因天气干燥导致不适应直接渗出了鼻血。“寸草不生、萧瑟潦倒” 的兰州(以南方人的口吻说话,毕竟南方总是丛山峻岭、郁郁葱葱)却又觉得好生大气,没有半点荒凉之感。却觉得站在眼前的正是豪放派大词人辛弃疾。在黄河的源头闲看日落的时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美之感油然而生。坐在飞机上向下俯瞰黄土高原时,邱壑纵横,一望无际俨然不是南方云雾缭绕若隐若现有着朦胧之感的山水画,可它是那么真实,那么有触感,像心里的小火山,马上就要喷发了。
我喜欢兰州还有一点很重要。我骨子里就不是恬静之人,即便一直做着家人眼里的乖乖女,但是我喜欢冒险,喜欢尝试,喜欢一切新鲜的东西。畏惧未知感,却也喜欢未知感。试想,如果一切都已经已知。生活按照预定的程序按部就班的进行着。生活岂不都失去乐趣了吗?我就是喜欢兰州带给我的那种神秘感,那种未知感和那种等待着我去探险的感觉。他刺激着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燃烧着我的每一份热情,把我推向极度的兴奋点,让我体味到快乐,体会到他的好,直至让我难忘。于是,我有了要把兰州甚至是西北好好走遍念头,有了珍惜感恩兰州的心思。 于是,我也越来越相信这样一种见解:知识、权力、金钱、职业、名誉、爱情、等等这样一些看起来十分重要、束缚或值得人用一辈子去追寻的东西,其实并不能真正改变一个人的脾性、心灵状态和他原来的形象,这些东西至多起到一种修饰、遮掩的作用。使一个人成了这个样子、而非他本人愿望和周围环境所要求的那样子的神秘力量,其实就是他的经历——特别是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的经历。让我喜欢上兰州的便是我小时候的经历以及在兰州的经历。小时候去乡下外婆家,我就是一个爱往山里爬的小家伙,喜欢各种稀奇古怪的小动物,家里人一贯爱说我有多动症,是坐不住的。小时候像个男孩子这一点不假,只是少年时受环境影响,我知道了女孩子要文静,要知书达理。要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再大一点,也就是现在,骨子里的好动还是深深的影响着我。好想把我的脚印深深的印在兰州的每一个地方,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对他产生感情了。
知道什么是爱吗?任何一种环境或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你必定是爱上他了。等这一学期一结束,我再次登上回兰州的列车,再次初见梦里兰州的面庞,我想我会难过吧,因为,一旦大四这一年一过,我知道,不论我如何爱他,我都有可能再也不会踏上这片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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