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筠《玄纲论》真人为俦章第十八诗解
题文诗:
道之所至,忌者阴杀,阴贼此诚,易戒至于,小小喜怒,是非可否,人之常情,甚难慎也.
都不欲有,纤芥之事,关乎方寸,之中虑静,神闲则邪,气不能入,我志不扰,真人为俦.好誉而憎,毁者贤达,之所不免.然而审己,无善而获,誉者不祥.省躬无疵,而获谤者,
何伤以此,论之得失,在乎己而,靡由其他.是故泰然,忘情美恶,不动乎衷,者至人哉,
至人乎哉.义以正己,正己正人,真情恬淡,精神内守,无人无我,居仁由义,由仁义行.真人为俦章第十八【原文】道之所至忌者,阴杀阴贼。此诚易戒。至于小小喜怒、是非可否,人之常情,甚难慎也。都不欲有纤芥之事关乎方寸之中,虑静神闲,则邪气不能入,我志不扰,则真人为俦。【译文】大道最为忌讳的,是阴险的杀机和暗藏的贼心。这确实是容易警戒的。至于那些微小的喜怒之情、是非之辨、可否之念,虽然属于人之常情,却最难做到谨慎。真正的修行者,内心之中根本不想存留丝毫琐事的牵绊。只要思虑平静、心神安闲,邪气便无法侵入;自己的心志不受扰乱,便能与得道的真人相伴。
【原文】又好誉而憎毁者,贤达之所不免。然审己无善而获誉者不祥。省躬无疵而获谤者何伤。以此论之,得失在乎己,而靡由其他。故泰然忘情,美恶不动乎衷者,至人哉,至人哉。【译文】即使贤明通达之人,也难以完全避免喜欢赞誉、憎恶毁谤的人之常情。然而,仔细审视自己并无善行却获得赞誉,这并非吉兆;反省自身并无过失却遭受诽谤,那又有什么可损伤的呢?由此看来,得失的根本在于自己内心的态度,并非由外界其他因素决定。因此,能够泰然自若、超脱毁誉之情,无论赞美与诋毁都不扰动内心的人——这才是达到至高境界的修道者啊,这才是真正的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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