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下去,什么都不为,只是单纯地跃动着双腿。竟然我也可以十公里!

可是呢,就算最后像村上春树一样忘记了自己,在最开始选择跑步时,总有原因。
有人为了忘记,为了用自己的力量去填充那些空荡荡的时间,为了让惆怅心绪在精疲力尽中消失殆尽。奔跑,没有专业跑鞋,没有计时设备,没有锻炼身体的计划,只是为了忘记。最后,真的是完全忘记了自己,已经来不及心伤。
这真是排遣苦闷的好方法。先是告诉自己,一定要跑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好累啊,再坚持一下,马上到了,数到二十应该就到了,果然,到啦……然后,暂停下来,汗水汩汩涌出如雨下。绿灯亮了,毫不犹豫再冲出去,再跑到下一个路口,数到二百应该就到了,一,二,三,四……就这样,一路坚持,竟然也可以跑几公里了。想当年,考试八百米都过不了。人的潜能有多大呢?与其沉浸在失去的忧伤里,不如发掘新的自己。一步一步,用汗水自我改造。

这有点像劳动改造。把身体放在疲惫的尽头,情绪就没有立足之地。
渐渐地,已经习惯天黑了就去夜跑。习惯机械跃动双腿的节奏,习惯了大汗淋漓满面通红,习惯数数到五百到一千。
像一个运动员一样,开始关注跑鞋,关注时速,关注动作……从为了忘记到为了跑步本身。这算是一种升华吗?
我周围并没有跑步的同道中人,打球的走路的倒是很多。所以我独自奔跑,穿过长长的街道,穿过幽静的公园,穿过黑漆漆的夜,跑得忘乎所以。适应了这种节奏和场景,适应了这种疲惫和汗水,从而获得了一种单纯而又实在的历练。
没想过去跑马,那是遥不可及的星辰。然而即便是半马,也觉得望尘莫及。只是一步一步跑着,抬起腿,流着汗,到达下一个路口。或许,有朝一日,像阿甘一样,突然停下来,只是不想跑了。或许,一直跑下去,用日见衰老的身躯和故意制造的疲惫告诉自己,人生而有限,但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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