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文元
No.35/第四章/4-2
第四章 中俄就外蒙问题举行第一次北京会议,草签协约,大致维持清季外蒙政治格局。俄方旋即毁约,中方参议院亦事后否决
第四节《中俄协约(草案)》提交国会审议;国民党议员愤于“宋教仁遇刺案”,借机为难北洋政府;众议院提出修正案,俄国拒绝谈判;众议院最终通过《中俄协约(草案)》
(接上篇)
1913年4月,中华民国国会在北京开会,宣告中华民国正式国会的诞生。到5月底,国民党武力派和法律派的反袁斗争都已经出现颓势,尤其是国民党在众议院已经失去多数席位,袁世凯见通过《中俄协约(草案)》希望较大,遂决意将草案提交国会审议。
时任国务总理的赵秉钧因与宋案有牵连,又参与签字“善后大借款”,为参议院所否决,遂于1913年5月1日辞职,国务总理一职暂交陆军总长段祺瑞代理。袁世凯于7月16日批准赵秉钧辞职,于17日以交通总长朱启钤暂行代理国务总理,两天后,仍复由段祺瑞代理国务总理。
5月28日,代总理段祺瑞、外交总长陆征祥约参众两院正、副议长秘密谈话,通报《中俄协约(草案)》内容,争取国会的支持。紧接着,北洋政府将《中俄协约(草案)》正式提交众议院。5月30日,众议院召开秘密会,代总理段祺瑞、外交总长陆征祥出席并报告《中俄协约(草案)》内容。由于该条约草案是陆征祥等人历经六个多月、几十回合艰苦谈判的结果,且已很难再获得俄方的更多让步,所以陆征祥一厢情愿地希望众议院能过省略审议过程,就原案表决通过。但是,众议院仍按正常程序进行,由议长指定11名审查员组成特别委员会,且议员们审查条约草案时意见很多,认为中国在蒙权益损失过大。因此,北洋政府急欲众议院尽快通过条约草案的期望落空。
宋教仁遇刺后,国民党已经完全放弃拥袁立场,转向推翻现政府,不断利用外蒙问题抨击袁世凯政府。这是议会民主制的通病。由于不同党派竞争政权,在野党必然在外交上大唱超出国家实力的高调,实际不过是力图让执政党出丑而已。当时,国民党大造政府断送蒙古的舆论,谴责政府不能兴师北伐,实乃丧权辱国。而实际情形却是:即使当时没有内争,中国也没有实力抗衡俄国,何况南方国民党人正在动员起兵讨袁,故所谓“北伐”外蒙纯属空话。因国内政争而在外交问题上故作强硬姿态,对国家权益未必有利。
6月3日,代总理段祺瑞、外交总长陆征祥出席众议院特别委员会的审查会,就蒙古问题做出说明。
6月4日,外交总长陆征祥又会晤俄驻华公使库朋斯齐,告以众议院反对协约草案的势力强大,议员们要求对某些条款作重大修改。库朋斯齐态度极为强硬,坚称:“不论对协约再作何修改,均不能予以讨论”。
6月5日,众议院开会正式审议《中俄协约(草案)》。会议从上午9点开到下午6点。陆征祥外长又登台说明外交形势,深得要领,很多议员多表同情,主张体谅政府,通过《中俄协约(草案)》。当日,众议院全体达成一致意见,将对各主要条款的修改意见列入协约草案,提出修正案,但在修改内容上分歧很大,妥协派主张只在字句上作轻微修正以利于谈判成功,而激烈派则要求提出一些根本推翻原案的要求,意在使谈判破裂。
6月6、9、11日,连续开会。众议院要求将许多修改意见列入协约草案,陆征祥到场解释说,他已就可能修改的意见同俄方进行谈判,谈判业已结束,再提修改意见已不可能。不过他又对议员表示,最使议员反对的第四款中有关外蒙“中央长官”的表述,尚未得到最后解决,他将设法与俄交涉,删去“中央”二字。随后陆征祥答应议员,无论如何,在关于蒙古的协约中,蒙古二字之前将加上“外”字。6月6日,众议院通过审查报告,作为意见书,送交政府,请与俄使交涉。11日,国民党议员中激进分子欲以外蒙问题难倒政府,否定前议,其中稳健派则颇不赞成,两派在议会发生争吵。竟有国民党议员霸占讲台,违规发难达十余次以上,致使议长无法维持秩序,只得宣告散会。
当日,陆征祥将众议院意见转达驻华公使库朋斯齐,力求对《中俄协约(草案)》作两点修改:1、删去第四款有关外蒙“中央长官”的“中央”二字;2、在蒙古前将加上“外”字。遭拒。
6月12日,众议院继续密会讨论,国民党见人数已居劣势,采取抵制开会的办法而导致流会。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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