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客人讲了一个事情,他的门市有一个铺面没有租,后来找到一个人租客就把价格谈好了,对方给了押金就隔两天没给尾款就相当于定下来了,像这种的话一般就是确定无误了,如果有一方反悔的话,那就要赔偿违约金,结果第二天这个租客租家就是租房子的法人,他又接到一个租客打电话说价格比就是比他第一个价格要多一倍,他就立马反悔了,答应的第二个人第一个人就来找他了,麻烦说你必须要赔违约金,不然的话我们不可能就这样算了,这个包租婆说赔违约金才一两千我凭什么违约金,我把本金退给你就行了,这个包租婆就把本金退给他了,那边的人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就不肯答应说是要扯皮,如果谈不好就上法院这边包住可以不让不说,是我不可能陪你那么多违约金,他直接说是不配药也没有说赔多少,反正就是不赔就说这么一两天,我为什么要给你赔违约金呢他反正就是门口不赔给他,后来这个老板就也不妥协,就到我们这里跟我们聊天说这个事情作为我们也不好给他直接说其实他他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那能怎么办呢?我们私下就在聊这个事情说看着这个包租婆这么有钱,怎么在这些观念上面这么的不妥当办事情办得很差劲,今天他又来了就说哎呀,我懒得跟那个人纠缠了就赔了他一点钱,但不可能给他那么多,他要就要不要就拉倒,结果那边的人还不是就算了,哪一点比不难,好吧,我不可能把房子租给他呀,我这边别人租房子给我高一倍的价钱,我为什么要便宜租给他,那我不是傻了吗?想针对性的给了他一点就是大家都好看一点,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附近的人,不过呢?仔细想一想,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他们也有问题,但大家都有一点问题,但是我先违约的可能还是我的责任大一点就随便配一点吧,就这个事情换一个圆满的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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