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 卓越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优秀博士后
2. 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后
三、招聘学科
1. 教师招聘学科/方向:
2. 博士后招聘学科/方向:
数学、光学、光学工程、化学、材料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机械工程科学、智能制造、流体力学、风工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群体智能、智能图像处理与分析、医学影像处理、情感计算与类脑智能计算、生物信息学与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数字经济与管理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
四、聘任待遇(单位:万元)
“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说明:
1. 对于“领军人才”、“杰出人才”的配偶,学校为其安排适合的岗位;对于其他卓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配偶,如其申请学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予以聘用。
2. 对于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学校将为其处于待业期间的随迁配偶提供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3. 提供优质的子女教育,校园内有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初中)可供入读。
4. 对于中国大陆籍教师,学校提供房屋补贴费。
5. 对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教师,学校提供交通补贴费和免费住房,不提供房屋补贴费。
6. 对于新引进青年教师:
(1)入选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省财政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
(2)入选广东省“扬帆计划”各类青年子项目,省财政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具体以最新文件为准)。
(3)入选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项目,聘期内(3年)省财政给予8万元/年的岗位津贴。
7. 对于新入站博士后:
(1)入选“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含省财政博士后日常经费),分两年发放;出站后承诺连续在汕头大学工作3年以上的,省财政给予40万元住房补贴。
(2)入选“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的,省财政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含省财政博士后日常经费),分两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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