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段子说,我不是有身份的人,但是我是有身份证的人。
身份证是一个人在一个社会真实存在的证明。如果没有身份证,就是黑人。虽然你的肉身存在,但是没有你存在的痕迹。
如果身份证丢了或者道期,都会去派出所办个新的。有个朋友,就在这个班新身份证的过程中出了岔子。
她是回老家办的,但是不能当场拿证,所以把地址留给派出所便回工作单位。不久收到老家派出所寄过来的新身份证,赫然发现,身份证号竟然错了!
联系老家派出所,他们也承认自己把朋友的号同老家另一个人弄反了。但是他们拒绝更改,只同意开证明。
朋友已经在外地用老身份证买了房。近十年过去了,最近想要用房子抵押贷款,房产局说你没有房子啊,你提供的房子产权人身份证不是你的。
于是又找出当时的证明,谁知房产中心又让她证明那个证明的真实性。按照这个逻辑,假如下次又要说明这件事,说不定还得证明这个证明的证明是真的?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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