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高三,天气很热很热,蝉声叫了整整一个夏天。冰镇西瓜和喜欢的他,仿佛是炎炎夏日最大的幸福。
你的青春年少里,有没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令你为之动容。
我有。
他长得干干净净。他穿白衬衫很好看,喜欢看史书,摄影,健身。
大概,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
期待每次和他的擦肩而过,又害怕不敢打招呼。想要多看他一眼,又害怕和他对视。我最大的快乐就是默默注视着他。
他握笔的时候,骨节分明,有一种少年的力量。他看书的时候很安静。
那时候在心底偷偷喜欢着他的我,真像一只守着宝藏的巨龙,凶猛又天真,强大又孤独。
夏日的教室和午后跑过步的操场,都是我喜欢的地方。
他看书的样子,眼神穿过车窗的样子,传纸条时笨拙又可爱的样子,他努力变得更好的样子以及用力奔跑的样子,都是我喜欢的。
如果相遇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那么多希望我们,在遇见喜欢的时候,都能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所以,庆幸那个胆小又害羞的自己,终于还是做了一件勇敢的事。
因为高三的暑假也只有一次,十八岁的青春只有一次,年少的闪闪发光的爱情也只有一次。
喜欢一个人,究竟能让你拥有多大的勇气,在没有尝试之前你永远无法知道。那种想要一直陪伴着彼此的心情随着时间一点点变得深刻。
那时候我们青春年少,纯洁又懵懂。不懂爱情的真谛,没有大人的担忧,只是渴望牵住对方的手一起向前走。渴望一起笑一起闹,一起奔跑一起摔倒,一起高声呐喊一起张开双手拥抱美好。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青春永远不老,我们可以一起变得更好。
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青春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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