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阅读一个小时,总共花费四十多天总算看完了莫言的《生死疲劳》。
为什么会想到看这本书呢,当时处于书荒状态。在读榜单里面有这本书,对书名内容有了好奇心想了解。
初初开始读的时候有点摸不着头脑,作者从好几个角度好几个人物甚至是人死后投胎轮回的动物视角来讲述故事。
故事读起来有点荒诞滑稽,不知道是作者特意如此设计写作来隐喻人还不如动物,还是需要这些动物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一切都是围绕着西门屯首富西门闹一家主仆的故事。刚开始读的时候还有点分不清楚到底是哪个角色在讲述,是人是畜。
这种读不清楚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放弃的想法,好在坚持没有就此让这本书束之高阁。
耐着性子慢慢往下读,越到后来越让人深陷其中。
自己仿佛也置身与当时的西门屯,对于发生在西门闹长工蓝脸身上发生的一切,时而同情,时而佩服。
他的坚持可能很傻很蠢,在那个时代是那么的难得。
他的举措在不同的时代环境里面却有不同的解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与大潮流相违背的时候他没有放弃单干,受尽各种威逼利诱他都坚持住了。后来时代变迁,估计包产到户单干的时候他也没有倨傲,还是本我。
坚持做自己不难,难得的是能够一辈子坚持,蓝脸做到了。
关于西门一家或者蓝脸一家几代人身上发生的一切看完之后唏嘘不已,但却对作者如此的安排觉得合理恰当。
书读到后半段,围绕着这些人的爱恨情仇总想能够探清楚,到底每个人都是什么样的结局。
看完结局以后觉得怎么会如此,同时又觉得也没有比这更合理的安排。
人都有两面性,西门金龙在外面与妻子以外的好多女人都有往来,在别人眼里是个渣男,但不妨碍他在母亲面前是个好儿子。
蓝解放不是个好父亲好丈夫,心里嫌弃妻子的身体,对儿子不闻不顾出轨情人,但对庞春苗来说确实是个体贴的好情人。
事物往往也不是非黑即白,很多事情也没必要非得讨论个对错。
书到用时方恨少,话到嘴边才觉词穷。看完《生死疲劳》以后心里有很多想法,思绪有点乱。
真正写起来才发现写不太出来一丝感受,心头依然还是压抑的感觉。
难以想象作者在脑中是如何构建出这些故事,从不同的角色描述当时的场景,让人更能展开想象如身临其境。
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
很喜欢文中的一句话,可以与诸君共勉:
高尚不高尚,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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