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无情不过杀手,富甲一方自然不过杀手,而我,一只竹笛,一把匕首,孑然一身,行遍天下,只为寻得他。
这里,没有我担心的一切,没有人总想要杀我,这里是我的桃源,天下自此没有杀手楚广知,只有一个走江湖的游医。
更重要的是,这里也许会他……
“叶细玲,你知道吗,隔壁的今天生意兴隆,财源滚滚!”院外一个圆滚滚的小家伙贼溜溜跑进来,见到院中的素衣少女后,一头扎进对方怀里。
我望着他肥嘟嘟的小脸,可能因为刚才跑得太快了,现在红成小红灯笼:“叶小只,你以前不是不愿意帮我吗?今天脑残了?”
叶小只一愣,满脸不服气:“切,谁让你生意全被隔壁的抢了!饿肚子的可是我呀”然后抬头一本正经地望着我:“知道你为何没生意吗?一定是因为你长得不好看!”
我狠狠给他一捶,然后一脚踢出门,臭小子,当年要不是我上山采药,从狼堆里把他救出来,现在能天天给我惹事吗!
门外传来一阵冲云霄的哭声,惹得隔壁三大姑九大婆全出门瞅,“叶细铃,你太过分了,别逼小爷去隔壁蹭饭!”
我靠在门口,无视满大街的指指点点,狠狠瞪着坐地上哀嚎的小胖子:“哦,行啊,你去把隔壁吃穷,正好省我几十碗饭,记得回来把碗洗了!”进门时指指他:“你这件衣服,脏了自己洗。”
然后,这厮居然趴下哭……
走进院中,只见原本在竹笼旁的灰鹰今日惶恐不安地徘徊在空中,时不时冲我嚎几嗓子。这灰鹰有灵性,今日如此,必有大祸。
我静静闭上眼,心中说不出的感觉,他们找来了……
住隔壁的是一位长得甚是俊朗的公子,他搬来的第一天,叶小只见他一身红衣,俊美得像狐狸精,气嘟嘟地翻个白眼:“切,穿得这么骚 ,像个小白脸似的!”
“人家一身红衣,哪里骚了?不像某人,脏兮兮的。”
“看看,你居然都帮他欺负可爱的叶小只了,还不是小白脸?”
“……”
不过,我的确也不喜欢这种染血的红,像满天烈火,总是让人回忆起不好的东西来。
近几日,城中不知为何出现了一种怪病,这病怪就怪在死者大多数是男性,全身血液像被人吸光,尸体干瘦如柴而发黑,城中所有大夫都瞧不出病因。
从死者家里回来时,天已经黑尽了,我提着一盏竹灯,背着药箱走在大街上。
身后的叶小只贼溜溜拉着我衣襟,可怜巴巴瞅着我:“叶细铃,你千万不要嫁给隔壁的小白脸,等我长大了,我会娶你的。虽然你长得丑不拉几的。”
“……”
叶小只不服气,小肥脸上写满作死二字。
可能当真是夜深了,空荡荡的街上冷风刺骨,而且还起了浓雾。
忽然,浓雾中飘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这三更半夜的,莫不是谁家小媳妇儿迷了路?
我正要提灯去行侠仗义,身后的小鬼一声惨叫,我无语转身:“叶小只,咱能不闹吗?”提灯看清楚情况后 ,我脸色吓得惨白。
叶小只又肥又短的腿上几道血淋淋牙印,牙印周围的皮肤溃烂发黑。这分明是放大版的毒蛇的牙印。
我愣住了,怎么回事?这家伙刚刚一直跟着我啊?这么大的牙印,咬他的家伙得多大体积啊!
“喂,叶细铃你傻逼啊,小爷再不治,不死也残疾了!”叶小只气得两眼泪汪汪,眼泪直打转“叶细铃啊!小爷看错你了!重色轻友!”
迷路事小,残疾事大啊,小媳妇儿迷路遇到坏人失身而已,这死孩子死了到好,但要是残疾了,有我受的!
在背他回家的路上,没有注意到,叶小只狠狠瞪着空荡荡的大街。
那双眼睛,赤红得滴血,满是杀气嗜血和狠辣,只一眼,浓雾中的哭声消失。
叶小只冷冷一个嘲讽,区区狐狸精,胆子不小,居然想动小爷的人。
“我说,你非要管这档子闲事吗?”叶小只杵着脑袋,小眼睛滴溜溜瞅着忙里忙外的我:“先做饭啊,小爷这还瘸着呢!”
“反正饿不死,就往死里饿!除非你解释一下你的伤咋来的!”
“警告你,小爷饿毛了会咬人的!”
“厨房里有饭菜,你自己先吃,我要和隔壁宁公子进山,看看有没有药材能治这怪病。”
我背着竹娄,拿好装备后正准备走,一根玉米棒子破空而来,亏得本姑娘身手了得 ,一个转身潇洒躲过,冲过去狠狠揪起叶小只:“臭小子,长本事了,敢打你姐!”
“你又不是我姐!”叶小只疼得龇牙咧嘴:“你不能和隔壁的小白脸上山,深山老林的,还孤男寡女!不行!”
最后,我还是开开心心 ,健健康康地上了山,以叶小只的本事,解开身上的麻绳是不可能滴。
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比如眼前这群淌着哈喇子的狼,只因曾经从它们口里夺下叶小只,现在对我以牙相待。
“非逼我斩草除根”我捏着手中的镰刀,眼中多了丝厌倦。
因为,这些狼,不正是曾经的我吗?
炼狱阁楚广知,武功天下独步,更以用毒令天下人畏惧,只是天下人却不知,袖中银针可杀人亦可救人……
我不是恶魔,天下人逼我堕入地狱,有个人却让我开始向往地狱之外。
地上躺满狼的尸体时,我已筋疲力尽,这些狼,像被刨了祖坟一样,一只只猛如虎,不要命却只要我的命。
满地的鲜血刺伤我的眼睛,耳边传来似有若无的哭声和尖叫声,我看见满天大火,熊熊烈火将我所爱的一切人与物全部吞噬,一个个忍受满身烈火的人苦苦挣扎……
天佑我楚家,我在一群家兵的保护下活下来,他们的血染透我一身白衣,犹如太阳已落的彩霞,死人堆里,我只有一个信念:复仇。
何为无情?
一无所有的孩子在人世就像被命运丢入狼堆,每一匹饿红眼的恶狼,每分每秒都想咬光你的肉,啃断你的骨……活下去,炼狱是别人的恶梦,却是我的天堂。
收好沾满鲜血的镰刀,我飞身跃到一棵树上,静静闭上眼睛,这里浓浓的血腥味会引来其它野兽,但我不怕兽,再强的兽心中只有杀戮和生存,我只防人……
这片地方真好,山清水秀的,兽一如既往的凶恶,人却比任何地方的人更像人。天天吃素,偶尔沾荤,不仅能减肥,还营养健康。真不想离开这里,但他们还是找来了。
茂密的林间杂鸟一阵一阵的咋乎,一道血腥味迎面而来,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双手环抱,警惕地望着林间:“林中那位朋友,在下没钱又很能吃,而且我这个人心眼极小,一旦记仇,定要对方的命,所以各走各的道。”
“呼!”一道急风夹着浓浓血腥味破空袭来。我翻身一跃,落到旁边树上,刚才那棵树活生生被劈成两半。
我心中暗惊,我楚广知仇家满天下,可凭借我那身武功和毒功,从未有人敢来寻仇,更别说天下人只识竹笛而不知其容。
只有一个可能,妖。
我从不杀妖,因为我自己也是不人不妖的怪物,否则当年江湖中的“猎人”就不会合诛我楚家,只为我的血脉。
妖界与人界间,没有强大的封印形成两界之间的“门”,只有一座镇妖帝龙形成这道“门”。
那座镇妖帝龙由人帝亲自率部与龙族合作,采天界充满灵气的玉石制成,帝龙以龙气压制妖族大举入侵,但仍有妖邪越过。为了自保,人族出现了天师。
想要成为天师,灵根必不可缺,而灵根出现的概率不高,一个家族中几代难出一个拥有灵根的人,而天师在人族中地位堪比皇室,所以,出现了猎灵者,俗称“猎人”。
猎人既有人也有妖,他们基本靠天师身上的灵纹识别出天师,有修为的天师一般不好对付,所以想要成功猎取灵根,猎人一般会对还未修炼的天师下手,想要修炼,必经灵雷期。
人族一般会在孩童时期经历灵雷期,那时天显异像阴云密布,雷霆滚滚,其中一道会击中孩童眉心,使其进入灵谷期,继续修炼进入灵根期,进入灵根期,便成为天师。
其间,无数天师在灵雷期陨落,因为天雷帮助人渡期的同时,也标清楚了灵根的位置,会招来大批“猎人”,靠天雷可比靠灵纹容易多了,因为天师的灵纹可以出现在身体的任意部位,天师级别越高,灵纹会越复杂。
拥有灵根的孩子往往会给自己甚至家族带来灭顶之灾,朝廷对猎根也是束手无策,毕竟法律也无法制止人性的贪婪。
我没那么幸运,天师好歹是人,而我,只是一个怪胎,却照样引来灭族之灾。
我轻功在高手如云的炼狱阁里也是数一数二,非常轻松地躲过每一道急风。
林子里的家伙好像恼羞成怒了,可能没想到我命那么硬吧。只听到一阵贯耳的怒吼声,整片地抖三抖。一片血色杀向我,我看清对方时愣住了。
狐狸,一只可以炖好几大锅汤的红狐狸,目光红如血,直勾勾血淋淋盯上单纯善良可爱的我。
看着它屁股上两条漂亮的大红尾巴,我心中一惊,这家伙竟有修为了!
我从不杀妖,可这家伙动了不该动的人,那些人,待我极好,其中有人还是和我拜把子的好姑娘,故,虽妖必诛……
我不是天师,但我的幻术,无论人或妖,中术者会失去所有心智,沦为一个傀儡。
但我的机会只有十次,十次之后,便是我的命绝时,因为,第十次后,她便会出现。
我看着狐妖,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我只两次机会了,很舍不得用啊。
就在我犹豫之际,狐妖以与它体积不相称的速度袭向我,虽然我躲过去,但腿上还是生生挨了一爪,整个人从树上摔下来。
狐妖身手很敏捷,张牙舞爪向地上的我扑过来,我手中握紧一把毒粉,袖中匕首闪着寒光,只待这畜牲近身时毒瞎其眼,然后一招毙命。
就在我准备动手时,一道黑影闪过,我腰间感到一个力道,然后整个人落入一个冰冷的怀抱中,我虽慌也不乱,狠狠掷出袖中匕首,将被黑衣人踢飞的狐妖一击毙命。
炼狱阁杀人也杀妖,我接手任务时曾救过一个天师,这把匕首,便是他所赠,上面用天师精血所铸之咒,可诛杀妖邪。
听到一声叹息,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星辰般的眸,这个少年一身黑衣,俊眉如剑,丹凤眼俊得邪魅,白皙的皮肤让我心中嫉妒不已。
虽然不想承认,但长得是真好看。
“蠢啊!叶细铃,这可是好几锅肉汤啊!哇塞,这胖狐狸可真肥,怪可惜的!”
我愣住了,脸比吃屎还难看,惊讶地看向美少年,对方得意洋洋,死不要脸地笑道:“要是没有小爷,今天你就交代在这儿了!”
“叶!叶小只!”
整个山头传来我一阵一阵的惨叫声。
“行了,叫得小爷耳朵疼,是不是被小爷的俊美惊讶到了?”
我脸比哭还难看,老天爷啊,这家伙小的时候我都养不起了,现在长这么大,我定要被吃穷。
这是命么?是不是我造的杀孽太多,遭报应了?
就在我准备掐死他以绝后患,为民除害时,一道清脆的脚步声自林间传来,然后我看到一抹红色,正是隔壁的宁遥。
他看到我时眉目间流露出欣喜:“哎呀,叶姑娘,总是找到你了!今日是找不到治病的药了,我们回去吧!”
“不用了,小爷会送她回家,用不着你!”
“叶姑娘,这位是?”
不待我回答,叶小只抢先一步:“小爷名叫洛竹,是叶细铃的未婚夫!”
“……”
宁遥似乎才注意到地上躺满狼的尸体还有一只巨大的死狐狸。整个人吓得直打哆嗦:“这是什么情况?”
我忍痛,果断一脚将叶小只踹出来:“都是他干的,狼和狐狸都是他杀的,城中的百姓是被地上这只成妖的狐狸杀的,取其狐尾就可以解妖毒了,活着的人还来得及救。”
“对,就是小爷干的!”叶小只捂着生疼的屁股,狠狠瞪我一眼,眼神傻逼而犀利。
一路上,叶小只这厮居然真甩了累成狗的宁遥,背着我健步如飞,刷刷几下就到山脚的村子里。
我打心里佩服他的轻功,居然让好几个路人误以为我俩是神仙。
“喂,你真是叶小只吗?”
“不是!”
少年满意地吸光第五碗面条后,满意地打着嗝:“叶小只是你取的名,小爷说了,小爷名字是洛竹!”
语罢,又要了两碗面……
店老板乐呵呵地亲自端面过来,想必他在路边开了一辈子的面店,也没遇到过这么能吃的客人吧。担忧地望着我:“姑娘,这位公子是饿了几天了?”
“四个小时……”
回家后,天已经黑了,我坚决地将这家伙踹出去:“孤男寡女共处一宅有伤风化,你爱去哪去哪吧!”
然后看着这家伙半蹲在墙头上,俊脸上堆满坏笑:“信不信我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未过门媳妇?还有,你也知道孤男寡女不好,还和隔壁小白脸上山?”
我后悔了,我堂堂炼狱阁楚广知居然有后悔的时候。冷冷望着墙头上的某个人:“洛竹?还是解释一下你是什么东西吧。”
昆仑有灵兽,名曰腾蛇,有翼,飞天遁地,得其翼可御风而行,其眸若星辰,食之可观天下。
所以,我眼前这位没骨气还傲娇的家伙正是从昆仑逃出来的腾蛇,我救他那日他刚第一次蜕皮化人形。
腾蛇八百年方可蜕皮化人形,化形时非常虚弱,所以被群狼围攻,还窝在我家里白吃白喝几个月。
原来我身边潜藏了一个有八百年修为的老怪物,当真是小怪物见老怪物,山外有山。
“那你现在修为恢复了?”
洛竹点点头:“寺啊,早恢复了。”
我激动地拍桌而起,兴奋得两眼放光:“那你可以滚了!”
“不行!”
“为啥?你到底图啥?”
“图你!”
“……”
近几日小城甚是热闹,因为城外又躺着几十具尸体,其中有几个挺俊的。
这些人全着黑衣,全身上下被遮得结实,要不是他们身上有致命的剑伤,我还以为这些家伙是穿得太结实,活生生捂死的。
看着死者手臂上丑不拉几的纹身,城里有点见识的捕快当场吓得牙发抖:“炼狱阁……”
挤入人群中,看着通缉令上熟悉的名字和画像上久别的容貌,我眼眶竟有些湿润,旁边的人好奇问道:“叶大夫你咋了?”
“没事,眼睛进沙了。今天风真大。”
小城被夜色笼罩,我一身黑衣,矫健地穿行在房顶,跟在灰鹰身后。
可能是预感到自己的主人回来了,灰鹰今日异常兴奋,跟着它,我一定能找到他……三年了,终于找到他了,不能让他有事!
他是前朝的长公子,是我一生的劫。当年他救我一命,我欠他一世,那年他十岁,我八岁,岁月静好不如公子一笑。
灰鹰引我到一座破庙中,看见躺在角落里的他时,我鼻子没忍住,酸了。
夜瑾,你可是堂堂秦王,为何会流落街头,还被人追杀。
你的傲气,你的一身好武功,你的绝世才华呢?
我刚走近,一把剑抵在我眉心,看清楚我的容貌时,男子愣了一下:“知儿?”
房梁上的灰鹰开心地落到男子肩膀上,夜瑾冰冷的眸中闪过一丝暖气:“我以为你已经离开了,原来是去找知儿了……”
他话音未落,抬起俊美的眸冷冷看着我,我知道他在忌惮什么,眼泪没骨气全流出来:“如果我说,炼狱阁的人嫌弃我太能吃,决定除掉我,我是逃出来投靠你的,你相信吗?”
我看见他笑了,这是他第一次笑,像孩子一样,格外好看,让我有活下去的勇气,那怕是在无尽的追杀中……
夜瑾,我的最后一个任务便是杀掉你,杀掉你,我以后便是自由之身,再也不受炼狱阁所控,而且还会有一大笔钱。
你知道每个炼狱阁的人为了自由,舍命只为完成那五百个任务吗?
可我为了你,在最后一个任务上叛变了,我告诉自己,最后一个任务应当是保护你,天下虽大,可容你我平平常常活下去的,却只有此地……
“叶细铃!你太过分了!”园子里传来一阵阵咆哮,洛竹两手提菜刀,头顶锅盖,整张俊脸都气得扭曲了。
“嗯,是过分,请不要打扰病人休息!”我搬条凳子,柱着头坐在夜瑾的门口:“让你洗碗,你现在干嘛呢?”
“你还有理了!”洛竹气得牙发抖:“小爷长得如此俊美,你呢?丑不拉几的,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分,你居然背着小爷在外面偷汉子!”
“……”
我嘴角猛抽几下,拎起凳子直接上前直接下狠手,打得洛竹捂着脸蹲墙角哭,委屈得像个小媳妇儿。
“叶细铃,我是让着你的,而你越来越过分了!居然为了其他男人打我!除了我还有谁肯娶你?”
天啊,你劈死这条臭蛇吧!
夜瑾不知何时站在门口,看到墙角的少年后,冷冷说了句:“我肯。知儿,你可愿意?”然后,看向我。
我老脸当时救红到脖子根,小鸡啄米般使劲点头。
洛竹那厮不死心,起身拉了我一把:“先来后到,叶细铃是要嫁给小爷的人!”
我老脸当时就黑到脖子根,老猫甩水般使劲摇头。
夜瑾见状竟提剑劈向拉着我的某条臭蛇,洛竹也不含糊,鲁起袖子冲过去。
老天爷,救救我吧!
夜瑾在王室里是唯一拥有天师灵根的人,也是人帝最喜爱的儿子,为了保护他,很小的时候,夜瑾便戴着一张遮挡天师纹的面具。
通缉令上的夜瑾戴着面具,所以现在除了我和奸滑的某条臭蛇,城中无人识得他。
现在这俩人,一左一右跟在我身边,一个白衣,一个黑袍,中间背着药箱的我真真难受。
我敢说,就算我在最热闹的酒楼上吼一嗓子:“劳凉炼狱阁楚广知!”也没现在这回头率。
“你们回去吧!”我忍不住回头,无奈地望着俩人:“我是去看病,不是带小弟去抢劫!更不是替黑白无常押送冤魂!”
“小爷只是想保护你!”洛竹好看的目中满满的温柔宠爱,我和周围姑娘们当时就中招了,这厮,少女杀手啊!
夜瑾没有说话,只是扭头静静看着我,冰冷的眸子里,映着我一身素裙。
我刚回头,便看到一个锦衣公子站在我面前,红着清秀的脸,笑着看着我:“叶……叶姑娘,原来你在这啊。”
“周公子,我正要去周府看看你的病情呢!你的伤寒很严重啊!看这脸红的!”
“不,在下的脸红不是因为病,而是,因为……姑娘你。”
我当时就暗叫糟糕,狠狠瞅一眼身后的俩人,就是因为你俩,我才误了看病的时间!现在病人都怪我了。
洛竹双手环抱,满是恶意盯着周公子:“是得怪她,大夫长那么丑,病人能好才怪呢!”
“啊?不是的!”周公子含笑看向我:“叶姑娘总是一身素裙,美如出水芙蓉,为人单纯善良而可爱,城中不知有多少男子爱慕姑娘。”
是吗,楚广知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啊。
看着洛竹阴沉沉的老脸,我尴尬上前打圆场,建议去散散步,有利于伤寒和脑残的治疗。
碧波湖波光粼粼,现在是春天,岸上桃花灼灼,翠竹参差其间,良辰美景。
我身后的洛竹刁着根狗尾巴草,两臂枕着头,悠哉地跟在我身后,时不时冲路过的漂亮姐姐们笑一个。
这家伙,真是个祸害。
我身边的夜瑾静静陪我一路,牵着我的手,听着我一路的瞎扯,时不时静静看着我,然后,细心地买下我爱吃的。
天下杀手,数我最能吃最爱吃,当初我初到炼狱阁,吃尽苦头,第一个任务便是行刺一位权臣。只有八岁的我成功毒死对方,满身是伤逃出来,遇到刚出宫的他。。
当我醒来时,浑身上下那叫一个疼,然后抬头看到床边站着一个月牙白衣的小公子,他好看的眸盯着床上的我,隔着他黑色的面具,我愣住了。
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然后逃出去。
他解下面具,好看得像个精致的玉雕娃娃。
“你我都是怪物,我在这里没人会动你,女孩子的手,不应提刀。”
在乎的人都在身边,大家平平安安,没钱可以吃素,有钱可以啃鸡腿,还能时不时出来看诊,调戏隔壁那位。
对于别人来说,这应当是个幸福的时候吧,我心中一阵苦涩。
收到警告时,我静静杵头,懒洋洋地看着约我出来的红衣女子:“没想到你在我身边潜藏那么久,不亏是他的人,阁主大人还真是看得起我。”
宁遥抿嘴一笑,说不出的妩媚:“楚大人,之前的一切都是给您的忠告,您若七日之内不回去……”
喝尽杯中茶水后,她冷冷抬头:“主人他会血洗这座城。”
不守信用,不像是那个人的作风啊,我终于使了次幻术,不然这铺天盖地的血蝙蝠,真会屠城。就算是八百年修为的腾蛇,也护不下这些无辜的人,反而现在一直躺在病床上。
“不要你照顾小爷!”厢房里传来一阵怒吼,我捂着耳朵正要进去瞅瞅,夜瑾正好端着碗出来了。
“怎么样?他把药喝了没?”
“我按着他灌完了。”
“那就好,我在药里加了蒙汗药,幸好蒙汗药对腾蛇有用。”
夜瑾双手死死抓住我的肩膀,让我很认真地看着他:“知儿,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昨天那些血蝙蝠,是那个人派来的吗?”
“洛竹是灵兽,正是他引来了想狩猎的妖兽,夜瑾,我不能让他在我手里挂掉,你送他回昆仑吧,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看着他犹豫的眼睛,我拍拍胸膛,假装自信地望着他:“你认为天下能有人要我的命?快出发吧。”
夜瑾紧紧将我抱在怀中,只道了句,等我。
第七天,夜渐深,今夜月光如瀑 ,真适合谈谈恋爱,或者把酒论江湖。
我坐在房顶之上,身边那只竹笛泛着清冷的光,我拎起一坛酒,抚摸着竹笛冰冷的笛身“现在,没有任何顾忌了,无牵无挂的,才能再做回楚广知……”
宁静的夜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不亏是阁主大人,想引出我唯一的软肋夜瑾吗?
不到一柱香,院中便接连不断翻进好几个黑衣人,接着我家大门被成功打开,门外站着一群家伙。
看来,江湖各大门派的人都齐了。见他们忙里忙外啥都没找到,我抱着竹笛起来,伸个懒腰:“诸位,强盗啊?夜半三更私闯民宅,多不好!”
为首的黑胡大汉一声怒吼:“夜瑾在哪里?”
我惊讶地捂着嘴,满脸无辜:”什么夜瑾?小女子听不懂啊?”
黑胡大汉当时就怒了:“胡说八道,明明有人通知我们,前朝乱贼就在这里!臭丫头,你最好把人交出来,不要干涉江湖之事!”
我干脆坐下来,抱着酒坛子,听着下面的人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夜瑾是朝廷中人,跟江湖没关系啊?到是你们,所谓江湖正派,是来猎根的吧,杀了夜瑾还能封官进爵,一石二鸟,厉害厉害。”
人群中有人提刀冲过来,我一扬手,酒坛子正中对方,然后飞身跃到门旁,冷冷关上门,温柔一笑:“今日,一个也别想活着出去。”
果然有点逃跑的本事,比如眼前这位,能从我眼皮底下溜出城,已经是很大的本事了。可惜了,我这人心眼小。
靠着树,我撕碎衣襟,包扎被鲜血染红的手臂,树上满是鲜血,不过不是我的。
林间传来一道细微的笑声,然后,一种冰冷的感觉从心底涌出,我双手暗暗紧握,看着那个人鬼魅般迅速靠近。
“小广知,好久不见了,瘦了……”
那个人,依旧是一身让我厌恶的红衣,红玉发冠,墨发下俊若妖孽,手中一柄血红的折骨扇,笑盈盈望着树上的我,妖孽的眉目间冷冷的杀气。
“我虽然是炼狱阁里最能躲的人,但这种优秀的技能好像对你们狐狸没有用呢?”
“是啊。”那个人竟在我未反应之际站在我身边:“可小广知已经很不错哦,我可是花了三年才找到你。”
我坐在树上,抬头看着他那张妖孽的脸:“阁主大人很闲,所以学会了食言。派血蝙蝠和狐妖来,也太看得起我了。”
他轻轻一笑,望着无尽的夜色,然后一掌击向我,他出手太快,我生生挨了一击,借力跃到另一棵树上。
“这一掌,是对你叛变的惩罚,宁遥擅自出手,已被我处死”
抹去嘴角流下的血,我握紧手中匕首,他是千年狐妖,人界的毒已经对他没有用,我的机会只有一次。
袖中白色粉末应力而出,烟雾缭绕中我提起匕首冲过去。
一只白皙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操起匕首刺向他,却被一道力量牵制,然后那人出现在我身后,贴近我的耳边笑道:“看来,只有废掉你这身好武功,才能把你带走。然后,我会找到夜瑾,带他尸体回来见你。”
随后我四肢传来钻心之痛,我袖中无数银针宛如游蛇,将那人逼离几尺,我向后一翻,袖中抖出竹笛,嘴角含笑望着他。
看着满是鲜血的手脚,我心中暗惊,差点被挑断经脉。
“墨画,你知道我非常不喜欢被威胁。一旦被威胁,会做出让自己害怕的事。”
第十次,悠扬的笛声穿过黑夜,没有任何幻境,但天空中开始飘下朵朵桃花,像下雨般,满天桃花飞扬。
墨画伸出手,桃瓣落在他指尖,一股强大的灵气在他指尖绽开,他皱眉。
一阵若有若无的铃声从远方传来,清扬悦耳,在宁静的夜,十分清脆。
我跪在地上,向铃声处抱拳礼拜:“殿下。”
“幻铃,寻了你百年,原来,在人界。”桃花雨中,一抹白衣走向我,她墨发高束,一身若雪的对襟流纱裙,美若谪仙的脸不带半点喜怒,那双绝美的眼睛冷冷看着我。
我的主人,天族狐帝,千叶羽。
我只是幻铃的器灵,在主人历劫时逃出天界,一生如此,值也。
“殿下,我愿归于幻铃,但请您答应我一件事。”
“本帝为何要帮你?”
“以我的命换一人一蛇的平安。”
“……”
天界没有繁星,入夜后只有一条明亮,缓缓流动的星河。星河横跨整片天际,它源自忘川河。
冥界的忘川河记录着无数人族的爱恨情仇,甚至包括天族。忘川河流流过彼岸花海后,经过往生石流往天界姻缘树。在天界,掌管姻缘的姻缘诸仙神会采集忘川河里那些人族的情感,制成缘成灯。
每五百年,姻缘阁会释放所有缘成灯,满天缘成灯堪比人界的繁星,燃尽的缘成灯会消减三界戾气。
而那些被取走情感的魂魄会再顺着星河流回冥界转世投胎。
相传,只要织出九千九百九十九盏缘成灯,最后一盏缘成灯会帮这个人找到想要寻的魂。
参天的姻缘树下,一个白衣公子端做星河之旁,专心致志织着手中的缘成灯。他身边,一条小腾蛇用尾巴帮他勾来织灯的材料。
他回来了,被洛竹从半路绑回来,城中的家只有满地的尸体。
从此,天上人间,再无她……
远处,姻缘仙君和千叶羽看着这个千年来只顾织灯的人,姻缘仙君惋惜地叹了口气:“人族天师飞升为仙的,是个人才,可惜了,只知道织灯。”
“殿下,器灵无魂,他这么做,只是徒劳无功。”
千叶羽闭目,似乎没听见姻缘仙君的话般,转身离开,身上,那只晶莹剔透的铃铛,清脆悦耳。
《双魂宠妃》之幻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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