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因前夫出轨隔壁卖包子的少妇。大兰被迫离婚,前夫还算有点良心。把房子,一间门面生意都留给了大兰母子二人。自己带着小三远走高飞。大兰带着孩子经营着门面生意,由之前的一间门面扩展到三间,日子还算红火,这条件在农村可算是女强人。
这十年间,熟人曾给大兰介绍了一个大龄广西未婚男,人称“老广西”。“老广西”刚来那一年还算勤快,在外打打零工,在家帮忙大兰打理生意,挣了钱也上交大兰保管。大兰的儿子也管他叫爸。可是好景不长,没过两年,“老广西”开启了好吃懒做模式,也不出门打工了,在家也是吃吃睡睡,时间长了烟钱也要伸手和大兰要。大兰提分手,“老广西”竟然不要脸和大兰要分手费,说是青春损失费(其实他比大兰还大8岁)。最后大兰出了一笔分手费,才把“老广西”送上了“永不返回”的飞机。
继“老广西”之后,大兰在生意上认识了丧偶的老李。老李对大兰嘘寒问暖,关爱有加,不久两人开始了同居模式,晚上住一起白天各忙各的生意。老李给大兰的儿子买礼物,开学了帮交学费。只是感觉老李总躲着大兰的亲戚们。过了一阵,老李说自己女儿要买房,手头钱不够,问大兰先拿个十万八万?反正孩子迟早要叫你一声“妈”!大兰自然是不同意。说到情急之处,对方老李竟然说“你留那么多钱干嘛?难道留了将来铺棺材底?”结果自然一拍两散,各归各家,各找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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