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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碎碎念#之一:读书这件矫情事儿~

#生活碎碎念#之一:读书这件矫情事儿~

作者: 福娃妮妮会保护我们的 | 来源:发表于2015-10-12 00:38 被阅读26次
图文搭配是一个强迫症小编辑的职业素养嗯!

最近迷上了三件事,一是读书,纸质的书;二是写字,蒙描起步;三是跑步,听歌绕操场跑。今天先碎碎念读书吧,也算是自己加入简书后的送上的自荐文。

作为一枚平均每隔半年就要搬家一次的租房党,每次挪地方我都是先百兴俱废,再百废待兴。好多买了还没拆封的鸡肋小物件要扔掉,然后换了地方又开始带着打造温馨小窝的幻想重新买(作!)。而且在搬家公司坐地起价纸箱子都要收钱的城市里生活,少点家当对减低成本、避免矛盾来说是必须的!

所以不知道从哪一次迁徙开始,书成了我占比最少的行李(讲得好像原来家藏万本似的)。加上多平台APP的攻城掠池,一向强调减低费力成本的我,手机pad要比一本书轻这点物理感知还是有的。之前有同事在朋友圈发了纠结要不要带书去出差的状态,我就一脸费解:有电子书你还负那重?多带个移动电源啊!现在想起来,我有点想打脸。

重拾书本,源于不久前我下了个打卡APP,然后一脑子鸡血地给自己设定了好多每日计划。我这人虽然懒,但有强迫症,事实证明这种人注定舒坦不了,因为受不了盖戳中断,所以竟然奇迹般地连续签到起来。而读书,是看到它在首页推荐项目且拥趸者众多,脑子一热加的。看吧,书在任何时代,不管是盲目跟风、强行装逼还是发自内心地喜欢,都是有市场的。

开始还是用APP看。我的电子书藏量也是惊人,之前还编过个手机人群读书的稿子,里面说用魅族手机的人涉猎广泛尤其喜爱妖精情缘。我当时还好大不乐意,人家明明看的是仙界嘛,要不是大学专业课一上来就讲新闻真实性,我铁定带这句话删了。反正就是今天看看穿越,明天看看民国,穿插着还点两下人文大家,被窝里手机屏光照得一张脸煞白煞白的。

然后这事儿就串味了。你想啊,这年头智能手机谁没个交互使用?所以一会儿刷刷朋友圈,一会儿跟人嘚吧两句,心就散了。而且电子书有点不好,看半天还给你显示那么点阅读量,非要归零成整,不比纸质书,翻书唰一声有声有感,背书时候下手更重,直到它越来越薄。

其实也是矫情作的,签到可以配图,手机截图不用走心,拍书还能摆个花啊草的顺带提升下拍照技能。我就想起我一个书虫朋友,一条微信过去找他借。他推荐了高军的《世间的盐》,说觉得挺符合我风格。在我看来,拿书比人阴险极了,是本好书还好,可以举杯对饮装下谈笑鸿儒,书要是乖张古怪你又没看过,那就不能当即回嘴反击,看完反应过来更是形同挨了一记闷棍,还得忍着谢人借书之恩。真是狠!

高军《世间的盐》

然后我就心情复杂地开始啃。别说还真不错,也挺符合我平时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气性,所以说书看多了的人,感知力还是可以的。唰唰唰翻完,觉得不过瘾,还想借,只不过我是昼伏夜出跟他作息有时差,只好约好还书换新。趁着这两天生病获准不用去单位砍稿子,我又矫情上脑跑去了南大附近的唯楚书店淘书。

那里卖旧书,库存也大,在南京还是有些名气的,我想着毕竟疏离书坛很久,不太懂现在的流行大家,按百度推荐走估计能买到倾家荡产,干脆凭着我大天秤的艺术审美属性(其实就是颜即正义)看顺眼的挑吧,买岔了好歹不值几个钱,说不定还能歪打正着淘个什么孤本回来呢!然后登高趴低,拣干净平整的选了本《纳兰词集》,选了本路内的《花街往事》。

花街往事也好看,看得我一边猛咳嗽一边傻笑,有种垂死病中惊坐起的画风。旗开两胜,我看书的热情小火苗就烧得更旺了,小脸蛋红扑扑的(其实是憋咳嗽憋得)。哦对了,前面当练手我还翻出以前单位发的柴静《看见》重温了下,哭得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跟感冒咳嗽症状差不多。而且许是在这世道上混时间长了,就算不长心智,附和感慨还是有的,所以对一些以前看懂的没看懂的又有了认识,然后又矫情地翻出本笔记本,郑重地歪歪斜斜地抄了段自勉语,打算开始手写摘抄(所以本宫第二大要务就是练字!)

路内《花街往事》

为毛我要强调是看纸质书呢,当然最大原因是在我80%糙女汉子的外皮和内脏下,还是留存着20%的文艺腔调的,不是伪文艺,又不是真文艺,所以我兴了个词,美其名曰微文艺,算是文艺界的逍遥派。不过既然跟文艺沾上边了,那就要讲究点了。于是乎,如下:

电子书APP啥书都一个打开模式,纸质书好歹还讲个装帧设计出版社派系,那天我淘书就听一个来客跟老板讨价还价,几几版又谁谁谁编著的,不明觉厉的样子,符合我对文艺矫情的期许。电子书看完,或者没看完,一键退出甚至失手删除都是有的,纸质书不一样,它是个实物,看完不喜欢还能送人,再不济还能卖钱,算是二度利用。

然后刨去旧书的碎纸屑新书的油墨味,翻书的触感还是挺好的,还可以借此机会买一堆好看的书签,我打初中获取部分财产权后开始的文具仓鼠症所囤积的、到现在还没用不知道还能不能出水的记号笔还能燃烧下生命值,而且边看书边摘抄一举解决了我两项签到任务,想到这一层时我简直要去给自己剪个小红花!加上我这人记性不好,比如花街往事看了快两章了还记不全人名,这保不齐要返回强记下的话,电子书签是方便,但书签一多又加重我记忆负担,得不偿失,不如两指头一夹来得方便。

(前方注意,画风要转)

翻书和点击屏幕,专注度和氛围是不同的,至少对我而言是。相对于比特程序出来的文字,还是印在纸上、甚至油温未散的黑字更真实,厚重,仿佛能让你透过它感受到背后每个环节的投入,然后进入写书人的精神世界。而且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文字编辑,我真的不能忍受电子书里动辄出现的乱码!这样的真实和厚重,会加深我在阅读过程中的情感投入,而且读起来速度更慢,也就留给了思考更多时间。

也许是我涉猎的电子书APP层次不够高,首页飘着的书名简直能玩霸道总裁连连看,关键我还真会去点,还没意识到就被这样劫走了注意力,然后很多看完就感觉喝了口油,好像很重口,其实没什么味道。而买或者借一本纸质书,对我来说体验到的是会更多点的,就像我会收获别人对我含蓄的印象评价,会旁听到不明觉厉的东西。找寻或者被推荐电子书也会经历这些,但体验的厚重感还是不一样。

不过,不管是看电子书还是传统书,我都觉得读书是一件矫情事儿,你可以衍生出很多附加行为,比如为了拍认证照好看去买块新桌布,借阅读交流搞个什么茶话会,以后遇到什么情境还能文绉绉地吟诵引用两句书中话……最重要的,书里的故事、知识、感情,会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你,文字自有万钧之力嘛!所以,读书是一件矫情的事儿,矫正一个人的情感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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