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当代建筑师,不过两种,一种追求经济适用,我们称之为乙方型设计师,一种追求于放浪形骸之外的,这种设计师又分为两个小类别,分别是得奖到手软明星型设计师和吃不起饭的陶渊明型设计师。
接触建筑学不算很久,草草的在学校的高年级同学里吃着百家饭混日子,对我们这种不入流的建筑学院这个学科的现状,大概是略知一二。
一次关于展览馆设计的讨论小组里,我这个混吃等死的小透明第一次体会到了两种设计理念的碰撞以及水火不容。乙方型学长拿着我的图,说你这个画的很好,但是不行。我说为什么?
他说这个布局无法让所有的参观者按照设计的路线走完所有的展厅,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也不符合设计师的设计理念,造成空间的浪费,我问他,如果我想只看一个展厅呢?
他说不行,设计师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元素按照设计师的理念运行。
这就涉及到作为一个建筑学的小萌新现在正在探究的问题了,一个建筑究竟应该是给予使用者自由还是给予甲方最大的利益?
学长说,前者你吃不起饭的。老师说,要在两者中调节出最佳的均衡点。
我说,这个均衡点是什么。
老师说,甲方通过的情况下,给观众自由。
我的理解是差不多以忽悠甲方的形式来带给使用者自由。
我在一个演讲上听到一个理论,非常的接地气但是个人觉得说出来难登大雅之堂其实我很受用。
建筑这门艺术,算是雅俗共度,设计者高雅,欣赏的人高雅,观赏的人说,不就是个房子?使用的人说,这个房子太大,没什么用,浪费公共用地。
既然我们的使用者和观赏者占着人群中的绝大多数,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拘泥于一个建筑的立面,叫做,不要脸的建筑,不如着重于建筑的趣味性和平民体验感。
我们做出来的地标性公共建筑中,又有多少是大家喜欢没事儿去晃悠的地儿?立面随他去吧,给参观的人一点奖励,让他们自由的遛弯,自行开发这栋建筑空白空间的意义。
我大致总结了一下就是,建筑为什么每个空间都要有意义?就像画中的留白,建筑原本就是艺术。
在这里,我还想加入一个自己的观点,我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区别于上面说的两种,也就是第三种,混吃等死爱干不干型的建筑学学生。
但毕竟是自己选的课,跪着也要学完,脱发也要学完。
说到建筑的趣味性,我认为建筑的故事性是一个很耐人琢磨的话题。
我,俗人一个,看建筑无非是,哇这个好好看,哇那个好好看,我个人认为,大部分的外行人也八九不离十是这个状态。
我一直喜欢圣经多于佛经,但其实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圣经就像是我说的故事性,佛经便是另外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建筑。建筑的时空性在前者之中显然更加的体会深刻,故事赋予一个建筑质感,而后者更多是一种情怀,类似于色感。
但使参观者可以游览,可以感受的,质感在前,然后才是后面的情怀,灵魂什么什么文邹邹的东西。
有时候觉着,学建筑真实的为难我了,建筑自由的前提是建筑师要是自由的,建筑有趣的前提是建筑师要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我不一样,我喜欢老东西,原封不动毫无创新的那种。
离群索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我,神灵够不上,野兽也够不上,撑死了是个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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