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15条:"房改房" 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房屋价格不是单纯的市场价格。夫妻一方使用已故配偶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考虑到从承租权转化为所有权之间的承继性,应将此类"房改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15条:"房改房" 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房屋价格不是单纯的市场价格。夫妻一方使用已故配偶工龄优惠购买的"房改房",考虑到从承租权转化为所有权之间的承继性,应将此类"房改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标题: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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