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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诗之父”惠特曼的创作人生

“自由诗之父”惠特曼的创作人生

作者: 伊小仙 | 来源:发表于2021-04-18 16:26 被阅读0次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最具影响力的诗人之一,有“自由诗(Free Verse)之父”的美誉。

惠特曼出生在纽约州长岛的一个贫困的劳动阶层家庭,他只上过六年学,基本上是自学成才,他特别喜欢读荷马、但丁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为了谋求生计,他一生中做过印刷厂的学徒工、教师、新闻记者,还做过杂志社编辑、政.府部门职员等。多年的记者生涯使他进一步地了解社会,也锻炼了他独特而简练的文笔。他也因此而结识了商人、海员、农民和渔民等中下层人民,他后来称这些经历是了解人性的最好途径。

惠特曼从1839年起开始文学创作,写一些短诗,同时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先后担任《纽约曙光》、《布洛克林每日鹰报》、《自由民报》的编辑、主编,终因政见不合而于1840年离开新闻界。从1850年起,惠特曼一面从事体力劳动,一面展开了他的诗歌创作。

1855年,他自费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草叶集》(Leaves of Grass,1855年第一版,1891年最后一版),共收诗12首。之后的几十年,他不断地对这本诗集进行扩充、修改。直到1892年他过世为止,总共推出九版,最终收录的诗歌数量也达383首。其中最长的一首就是《自己之歌》(Song of Myself),共1336行。这首诗的内容几乎包括了作者毕生的主要思想,是作者最重要的诗歌之一。诗中多次提到了草叶:草叶象征着一切平凡、普通的东西和平凡的普通人。

1873年,惠特曼不幸中风并半身不遂,随后迁居新泽西州卡姆登养病,于1892年病重去世。

惠特曼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本土诗人,在当时美国作家深受欧洲文风和清.教主义影响的环境下,他反对当时脱离人民、脱离生活的浮华作风,第一次把目光投向普通人和日常生活,讴歌民.主自由,赞美大自然,谴责奴.隶制,被公认为美国首位“民.主诗人”。

他创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由体诗,不受格律、韵脚的限制,文体上十分接近口语和散文,自由洒脱地表达思想,流露情感。这种风格的诗以民主的内容、革新的形式极大地影响了美国乃至世界诗坛。《草叶集》是惠特曼一生创作的总汇,也是美国诗歌史上一座灿烂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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