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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逛商场无意中看到了兔子,游客把它抱入怀中,我好久没看见兔子了,而野兔我有很多年没看见了,商场的这些兔子就像宠物一样,都是供人娱乐的,这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我看到的野兔情景。
可以说小时候的乡村基本上都还未开发,有大片大片的森林、原野、草地,而我总爱去田间地头走走,当然更多的是去干农活儿。在春夏时节那玉米地里,偶然会碰到野兔。有一次,我背着背篓去割猪草,三四月的大地充满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万物复苏,走在田间地头,不时吹来一阵阵凉风,路边的玉米植物已长得很高了,经过时总会和玉米叶来一次亲密接触,尤其是早晨的时候,还会有露水打湿在我袖子上,让人感到十分清凉。来到割猪草的地方,我在干活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了一只野兔在红薯地里吃红薯藤叶,那是一只灰色野兔,和狸花猫的颜色差不多,等我慢慢靠近它的时候,它的耳朵特别灵敏,早已发现了我,一刹那就窜了出去,我加快脚步追赶,它往上坡跑,跑得飞快,我根本追不上它,如箭矢一般消逝在原野的灌木丛里,而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
还有一次,我是路过田埂,看到不远处一只白色野兔在田埂上吃着青草,因为上一次的教训,我就远远的看着,就不上前靠近了。眼前视野开阔,到处都是农民种的庄稼,一片绿,那只白色野兔见我不走了,它胆子似乎大了些,没有马上跑,而是有警觉的边吃着青草边朝我这个方向注视,没多久,好像吃饱了,朝我这里观望了一下,转身朝另一头方向小跑离开了我的视线,向那浓密的玉米地里驶去。我想它还是怕我们人类,毕竟与我们是不同的物种,它对于我们还是非常陌生,但当时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也没有追赶它,而让它自由自在的在这片土地上游荡。这两次是我印象比较深刻一点的,在童年,像这样遇到野兔的机会也并不是很多,屈指可数,后来上初中后,基本上就再也没看见过野兔了,因那时基本上都在进行开发,而且有猎人捕猎,所以几乎看不到了。
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同是大地的子民,我们要避免一个物种完全消失,野兔现已纳入保护动物,因为它也不是有害动物,而且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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