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用超大字体看书,这点是从我爷爷那里学来的。爷爷是因为看不见要把字体调最大,我完全是因为体验感好所以一直沿用了超大字体看书。包括手机设置都是一样的。

然后昨天小美说这样看书那得多少页啊?她习惯看书的时候留意还剩多少页。我说我都不看还有多少页的,设置成上下滚动翻页就看不到页数限制啦。
其实以前我也在乎书的页数,一本书就好像被我切成了几块蛋糕似的,要求自己一天吃一块,尽早吃完。所以我极容易分神,没一会就看看干掉了多少页啦?咦?怎么那么慢,才看了十几页。
慢慢习惯了以后,我每次选书第一件事就是要看看这个书有多少页,对那些页数少的书,我就会莫名的想读,至于大部头第一眼就没给好印象。
再一个就是有段时间我特别想读快,对于那些工具书,我恨不得一天读十本,一口气吃攒然后化为己用。所以那个时候特别在意页数,虽然也用了一些读书方法,但是到头来发现还是不太适合我。我这个人,更适合当个慢性子,而本身,我也是个名副其实的慢性子。
我称那段经历为浮躁年代,求快求猛,搞大跃进。现在呢,我正处于浮躁年代到下一个年代的空窗期或者缓冲期,我也不知道下一个是啥,在探着呢。
如今我看电子书,都是设置的上下滚动阅读,是看不见页数的。我会经常调出目录看看结构什么的,看页数的次数反而少了。体验感只能说不错,还比较适合我。
有人说,有的书得快点读,因为你不能保证作者不在说废话。其实,我蛮肤浅的,还挺喜欢看别人写的废话,能把我带进去。当然还有些废话是我不爱的,那我看都不肖看,那书我便不看了,书那么多,也不差那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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