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的时候,往往想到一个主题,就想着把它说全、说完美,就想着把它说得很合适,让每个人看了都觉得舒服。
可是,越是这样想,我就越发现作文越是难写。想把一篇作文写得让所有人都满意,观点让所有人都赞同,完全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于是,我改变了思路,不再刻意地去讨好所有人。想到一个主题,那就按照脑中所想一股脑儿地写出来。甭管别人看了痛不痛快,首先让自己痛快了再说。
之后的日子里,我发现,自己的作文越来越好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以前那种瞻前顾后的想法也消失了。在这样的写作中,我感受到了无比的快乐,闻到了自由的芬芳。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写作。
这让我意识到,写作和做人是两回事。做人讲究与人为善,对所有人都抱着友善的态度;写作则强调锋芒毕露,就像刺猬身上的刺一样,让每一个接触的人,都有一种被狠狠扎了一下的感觉。
做人,是不自由的,总会有各种束缚捆绑着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很辛苦。写作,就不必如此,我们可以自由宣泄情绪,说不敢说的话,表不敢表的情。正所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们已经沉默得太久了,是需要爆发一回了。
这也就是作文的偏执。在作文中,曾经温文尔雅的君子不见了,代之的是一副拼命三郎式的肆无忌惮的疯子,那些句子、那些观点让人不寒而栗。这才是真正的我们,一个戴上面具是人、卸下面具是疯子的我们。
在不理解的人那里,这种行为就是偏执;而在心有灵犀的人眼里,这恰是自由的味道。
写作,是最高的自由。但通往自由的路并不平坦,没有一点点偏执,我们很难看到终点的大门。
所以,写作,需要偏执;作文,更要求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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